一、遴选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科领域:
工程硕士电气工程领域。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应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能认真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校研究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企业从事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高水平项目和指导能力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经我校专家鉴定和学校审批同意,可适当放宽。
3.具有指导研究生的能力,愿意履行导师职责。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指导教师的聘任期限
企业导师聘期为三年。聘任到期、或企业导师由于工作调动等原因,不能继续胜任企业导师资格的,学校应对其导师资格进行重新审定。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
1、与学校导师合作,制定所招研究生的培养方案。
2、与学校导师合作,负责学位论文选题与学位论文的指导。
3、负责研究生的企业实践教学环节,特别注重在工程技术实践与现场管理实践活动中的能力培养。
4、定期与研究生进行交流(包括企业现场指导),检查指导研究生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
5、参与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研究生招生录取环节、为研究生开设讲座、积极配合“企业专家进课堂”教学改革等活动。
五、审批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指导教师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复印件于2月底前上交所属二级学院。一般应得到该企业指导教师所在单位的同意。
2、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委员分会按照申报基本条件进行评议和推荐,并将推荐人选申请表、汇总表、佐证材料交至行政楼研究生处,电子材料一套发送至yekx@sdju.edu.cn。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表决。
4、公示。
5、聘任上岗。
六、其他
1、企业指导教师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考核办法,并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处备案。
七、本办法由研究生负责解释,特殊情况提交校级会议讨论决定。
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38223060

研究生处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