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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201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规程

上海天文台 /2013-05-15

 为规范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工作,完善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及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台实际情况,制定本复试规程。

一、复试原则

复试是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的复查性考试,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科学选拔。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天体物理专业: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95分,政治、外语成绩不低于4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88分。

天体测量与天体力学专业: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95分,政治、外语成绩不低于4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88分。

天文技术与方法专业: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95分,政治、外语成绩不低于4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88分。

仪器仪表工程专业: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95分,政治、外语成绩不低于45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90分。

调剂生的要求参照我台公布的《2012年上海天文台接收报考硕士研究生调剂生的通知》进行调剂申请。

 

三、复试时间、地点

3月底,4月初按照专业将在网页上公布具体复试时间,并由招办拨打复试考生电话,统一通知。

复试地点:天文大厦三楼

 

四、复试内容

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知识考查;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以及工作期间的工作情况(学习成绩、科研实践环节以及工作业绩)作为复试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1.英语听力和口语主要测试考生听写能力与口语表达能力的实际水平,包括少量专业英语。

2.专业知识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与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本学科、专业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等综合能力的考核,以及利用所学基础、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3.综合素质主要考核考生的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人文素养、沟通和交流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4.思想政治品德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5.体检主要检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五、复试形式

采取差额复试;分专业组成复试小组;每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六、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

复试期间还将对考生进行身份确认,体格检查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考研成绩单和大学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非应届考生还需要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七、录取

拟录取名单按初试与复试加权后的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将在本台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办将逐一通过函调形式进行政审。审核通过的将于6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不通过;

2.体检不合格;

3.政审不合格;

4.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台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复试信息实行公布制度。复试规程及相关文件,复试名单及时在本所网页上公布。复试结果逐一及时通知到每位复试考生。

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持有异议,可在接到复试结果后 3个工作日内向我台研究生部提出书面申诉,由台招生领导小组复议。复议结果在一周内通知考生本人。

监督及投诉电话:021-64386191-804

 

九、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参见《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2012年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联系人:王慧

联系电话:021-64384630

传真号:021-6438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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