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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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对脱产学习(定向)、不脱产学习(非定向)研究生均提供境外访学资助。 二、脱产学习(非定向)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三、脱产学习(非定向)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还可获得如下奖励及资助: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选名额由上级部门下达,额度为2.0万元/人·年。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所有学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0.6万元/人•年。 3.学校研究生奖学金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及额度: 一等奖学金(10%),1.0万元/人•学年; 二等奖学金(20%),0.5万元/人•学年; 三等奖学金(30%),0.3万元/人•学年。 (2)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选不设比例,在校学习期间在科研、实践、竞赛比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均可申请,额度如下: 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项; 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项; 三等奖学金:500元/人•项。 4. 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 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重点资助研究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可行的创新研究与实践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立项数量和资助金额以当年的项目申报通知为准,一般资助额度为3000元/项。 5.“三助”岗位 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工作获得资助。助管工作津贴基本标准为400元/月•生;助研、助教工作岗位津贴基本标准为不少于200元/月•生,根据实际工作量确定津贴实际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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