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积极组织开展了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经教师申报、研究所推荐和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最终产生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经学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推荐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参加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现将推荐申报名单公示如下:

如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11月22日(星期三)下午16:30前反映。联系方式: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69768000—68158 ,lrg427@snai.edu.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