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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2012年度香港、澳门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

复旦大学 /2013-01-19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精神,为鼓励港澳地区学生来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增强他们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现启动2012年度香港、澳门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特通知如下:
1、评定范围:
1)来自港澳地区在我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2)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可申报。
2、评定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一年级学生要求入学考试成绩优秀,二、三年级学生要求11-12学年的成绩优良或在11-12学年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报刊上发表科研成果(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和论文首页的复印件),并注明“正刊”或“副刊”。身心健康、乐观进取、有团队协作精神。
3、等级标准:
1)宝钢教育基金会港澳学生奖学金:博士生10000元/人,硕士生8000元/人;
2)教育部港澳学生奖学金:博士生一等9000元/人,二等7000元/人,三等5000元/人;硕士生一等7000元/人,二等5000元/人,三等4000元/人;
3)复旦大学香港人赞助优异奖学金:4000元/人。
4、名额分配:
宝钢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博士生3名(含台湾学生)、硕士生6名(含台湾学生);
教育部港澳学生奖学金名额待定;
复旦大学香港人赞助优异奖学金2名(含台湾学生)。
5、评定程序:
1、 1)符合条件的学生用学号登录gs.fudan.edu.cn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密码同“研究生选课系统”), 进入“研工管理”中的“奖学金”模块,选择“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学年为“2011-2012学年”。请选择“学生类别”、“申请类别”,并如实填写个人申请,包括思想品德、参与活动及科研成果等相关内容,其中二、三年级学生课程成绩直接来自系统,无须填写;一年级新生在个人申请中填写入学考试成绩。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提交后点击“打印”,按提示转到“我的首页”安装打印插件后在线打印申请表后,和论文等相关材料一起提交给院系研究生工作组。对申报材料中造假的获奖学生,一经发现,取消获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学生网上申请截止时间由所在院系根据工作进度确定并通知,最晚不超过10月17日。
 
2)各院系初评、排序,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奖学金审核查看”中的“港澳台汇总表打印”另存下来申请者的基本信息,再增加“11.9-12.8成绩”、“ 11.9-12.8学年科研成果”、“ 11.9-12.8参加的活动、所获荣誉”、“10、11曾获得等级”及“院系建议等级”等信息,并按排序名单汇总材料,于1018中午11:30前上报研工部310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fdygb@fudan.edu.cn
3)10月24日(周三)研工部组织专家终审,得出奖学金申报者的排名。排在前面的3名博士生(含台湾学生)、6名硕士生(含台湾学生)给予宝钢教育奖,并于31日前上报宝钢教育基金会。教育部港澳台办公室下拨名额后,按剩下的奖学金申报者的排名顺序依次配给相应等级和奖额,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教育部港澳台办公室。
6、联系人: 李树蕙,许丽红( 65642175)
研究生工作部
201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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