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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化学一级学科(学科代码:0703-1)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华东理工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3-03-04

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化学一级学科(学科代码:0703-1)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1年7月修订

  化学一级学科包括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精细合成化学与分子工程、物理化学五个博士点。无机化学专业于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分析化学专业于2000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有机化学专业于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物理化学专业于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点,2000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精细合成化学与分子工程于2007年新置的博士点。本一级学科导师均是多年从事化学科研和教学方面的专家,已在化学前沿领域取得多项有特色的研究成果。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博士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良好的写作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二、培养年限

博士生学制为3年,培养年限不超过6年。课程学习成绩有效期自研究生入学开始为6年。

三、研究方向

  1.无机化学(含纳米化学、配位化学、无机固体化学、无机合成化学)
  2.有机化学(含有机合成化学、金属有机化学、应用有机化学)
  3.物理化学(含分子热力学与分子传递、胶体与界面化学、生物物理化学、材料物理化学)
  4.分析化学(含天然产物的分离和分析、电分析化学、化学和生物传感器、环境分析化学、化学计量学和生物信息学)
  5.精细合成化学与分子工程(含精细化学品化学、有机染料与颜料化学、有机光电材料化学、有机及药物中间体、糖化学)

四、课程设置与学习

1.博士生应完成不少于10学分的课程学习,一般在入学后的前3个学习单元内完成。

2.非本专业或同等学力录取的博士生,必须加选本专业硕士生的专业课程2学分,但所学课程的学分不计入总学分。

3.根据资源共享的原则,鼓励我校研究生选修其他高校、学科具有优势、符合本学科培养要求的专业课程,经导师和学院核准后,承认其学分。

4.课程设置表中设置的课程有一定的选修空间,研究生一旦选定某门课程,则必须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试。考试不及格的研究生,可在学习年限内参加重考或重修相同性质课程。参加重考或重修的研究生必须经选课后取得考试资格,重考与他届研究生同卷同堂进行,不再另行安排。在学习年限内未能按要求完成课程学习者,予以退学。

5.在进行课程学习的同时,博士生需参与课题组的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开展学位论文的前期工作。

五、博士候选人资格认证

1.博士候选人资格认证一般在第3学期末进行,由各二级学科成立博士候选人资格认证小组,组长由博士生导师组组长担任。

2.博士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候选人资格认证表》。资格认证的内容包括课程学习的学分和成绩(含专业补修课程成绩)、文献阅读、学术报告及实验技能、开题报告、论文进展、导师对其科研能力的评价等部分。

3.认证结果分四类

(1)通过者继续完成博士论文工作。

(2)明显不符合培养要求者,作退学处理。

(3)其他初次未通过博士候选人资格认证者,允许再参加一次认证,再次认证通过者可继续完成博士论文工作,再次认证仍未通过者,作退学处理。

(4)到期无故不参加认证者按不通过处理。

4.开题报告

  博士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在第3学期末前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须在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的论证会上,就课题的研究范围、意义和价值、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案及研究进度等做出说明,并进行可行性论证,经过认可后才能进行课题研究。对于科研经费的来源、试验器材的采购和加工计划等应尽早提前考虑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六、论文发表

  1.申请博士学位者,必须完成三项学术成果。含专利、论文(三项学术成果中至少两篇为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一篇为SCI收录。学术论文不包括国际国内会议论文)。
  2.学术论文应发表在国内核心刊物、国外学术刊物上。国内核心刊物的界定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编辑的《中文核心刊物要目纵览(2004版)》为准。如论文发表于本领域国际著名学术刊物上,则可适当降低对学术成果数量的要求(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界定的高影响因子学术刊物为:《AngewandteChemieInternationalEdition》、《JournalofAmericanChemicalSociety》、《AdvancedMaterials》。
  3.学术论文须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署名单位为华东理工大学)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内容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
  4.学术论文须以华东理工大学为唯一或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和论文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均需为华东理工大学。
  5.与国内外单位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时,其博士研究生的署名单位为华东理工大学,学术论文的单位署名顺序和校外指导教师的署名要求以联合培养协议为准。
  6.授权或公开的发明专利,应以华东理工大学为第一或第二申请单位,专利内容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学生排名不限。

七、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对博士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博士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

从事学位论文的工作内容及其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属华东理工大学。与外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或联合开展毕业论文的,根据合作合同判定。

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和学位申请与授予等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

华东理工大学化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1)
(≥10学分,不包括选修的硕士生课程)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位课 必修/
选修
学时/学分 学习单元 任课教师
1.公共课(学位课) ,≥4学分
011D050200A001
博士英语口语
学位课
必修课
32/1
        黄淑芳
011D050200A002
博士英语写作
学位课
必修课
32/1
        黄淑芳
009D030500A002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必修)
学位课
必修课
36/2
      黄时进,汪帮琼
2.专业课 (学位课) ,≥6学分
002D070301B045
化学前沿
学位课
选修课
32/2
          花建丽
002D070301B046
高等无机化学
学位课
选修课
32/2
          刘劲刚
002D070301B048
高等分析化学
学位课
选修课
32/2
        蓝闽波
002D070301B047
高等有机化学讲座
学位课
选修课
32/2
          赵梅欣,杨先金
002D070301B049
高等物理化学
学位课
选修课
32/2
          刘洪来
002D070301B050
分子模拟
学位课
选修课
32/2
          黄永民
002D070301B051
现代色谱分析
学位课
选修课
32/2
          张维冰
002D070301B052
金属有机化学与均相催化
学位课
选修课
32/2
          马海燕
002D081702B053
应用有机化学与有机合成方法
学位课
选修课
32/2
        王利民,童晓峰
002D081702B056
有机功能材料前沿讲座
学位课
选修课
32/2
          朱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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