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东政法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经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导师组确定,现将2013年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2013年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外语≥55分,专业课≥60 分,总分≥200分;
2013年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我校的要求参加复试,招生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放复试通知书。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准考证号)附后。
二、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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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能力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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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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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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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18:00
长宁校区小白楼107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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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上午8:30
长宁校区东风楼25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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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相关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达,逾期未到不能参加复试者取消复试资格。
2、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带身份证原件,复试时验证。
3、考生参加复试时向专业导师组递交以下材料:硕士阶段成绩单、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攻博计划等相关材料。
4、进入候考室的考生须关闭通讯工具,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完成面试的考生不得返回候考室。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