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冬生、洪冬英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协议,并共同为“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标志着我校研究生的教育与培养将在历史的基础上开启新的篇章。


史红光分别从顶层设计、政策引领、项目管理、实训带教等四个方面概括介绍了本校研究生实践课程建设和实践能力培养情况。在顶层设计方面,他重点介绍了我校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合作开展的法律助理项目,并详细说明了我校实践课程建设的四个特点,即专业化、体系化、贯通化和国际化,表达了我校和长宁检查院在实践课程上有更多合作的美好期望。

郭晶介绍了检察官研修及检察实务课程建设情况,并表示检察官研修工作要求检察官每5年进行一次研修,即是检察官个人对5年工作一个理论上的回归。检察官对办案都有一个自己的体会、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检察官在授课的过程中,也是对自己理论上的一个提升。长宁区检察院会进一步推进工作,结合华政的需要,把这个平台建设得更好。

黄冬生在讲话中强调,合作不仅拘泥于形式,更注重实效。长宁检察院研修活动的顺利展开,同华政的支持和帮助是分不开的,他对华政研究生院表达了衷心感谢。对研究生来讲,实践课程对个人能力的提高和经验的积累十分有益。而对于检察官来讲,我校研究生院为检查院提供了一个平台。在高校授课过程中,检察官与学生的沟通能够相互促进,因此这个合作是双向、双赢的。黄冬生表示,长宁区检察院将全力配合华政研究生院的这项工作,选拔最优秀、最资深的检察官前来进行交流学习。

洪冬英在发表讲话时说:“我们都怀有一个法律共同体的梦想。希望通过这项工作,给这个法律共同体的建设作出一点贡献。”洪冬英介绍了我校过去研究生实践课程的发展情况和我校研究生培养概况,并强调法律硕士一定要有实务课程和实务经验,这类课程应当应当规范、组织、有保障,因此需要和相关单位组织合作。无论是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教师或者其他法律工作,均属于一个法律职业共同体,在合作中实现法律职业的互补性。法律人需要良好的沟通平台和沟通机制,才有利于互相学习、共同促进,实现整体发展。这项工作一定是共赢,是奔着共同的梦想而去的。这并不仅仅是个口号,而是有感而发,是真实的内心的热情。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与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合作签约意味着我校法律硕士教育工作取得了重大进步,对法治人才的培养有着深远的意义。检校合作、携手并进,一定能实现“共创双赢”的局面,为我国法治建设贡献一份力量。(研究生教育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