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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士国:民法总则新规定:背景、法理与实务(4月27日)——科学研究院社科论坛第170讲_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8-05-04

主 题:民法总则新规定:背景、法理与实务
主 办:科学研究院
主讲人:刘士国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持人:王永杰科学研究院直属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副院长
时 间:2017月4月27日(周四)13:30
地 点:松江校区明镜楼第七会议室(B313)
主讲人简介:
刘士国,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复旦大学民商法学科负责人,复旦大学医事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民法学会副会长,国家社科重大项目跨学科类“重金属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机制研究”首席专家。多次参与国家立法工作。曾获国务院特殊津贴。
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医事法,著有《科学的自然法观与民法解释》、《现代侵权损害赔偿研究》、《中国民法典制定问题研究》等学术著作十余部,主编有《法解释的基本问题》、《侵权责任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医事法专题研究丛书》等,在权威期刊、核心期刊、国外名校法学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获省部级奖励十余项。
相关话题/民法 复旦大学 博士生导师 工作 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