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一)硕士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二)博士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报考地点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 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086-10)68945819,图文传真:(0086-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 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086-20)38627813,图文传真:(0086-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 号联合出版大厦14 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 号龙成大厦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
地址:澳门何兰园68-B 号华昌大厦地下B 座
电话:(00853)285635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台湾省考生的报名事宜,亦可试与夏潮联合会联系(参考信息:台北市106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170号6楼,电话00886-2-27359558,传真 27359035,网址http://www.xiachao.org.tw)。在夏潮联合会办理报名手续的,属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报考点受理报名,即考试地点在香港。
五、报名手续
(一)报名材料
报名时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件副本;
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考生务必在申请表中有关栏目填写本人正确的电子邮箱地址);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二吋照片两张;
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
6.教授推荐信;
7.体格检查报告。
(二)报考费
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收取。
(三)报考音乐、美术、设计等类型专业的考生须直接到我校报名考试(可函报),应在报名前先同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获准后再寄送有关材料和报考费。
六、招生专业
见我校201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链接处稍后开通)。招收攻读学位研究生分两大类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专业学位的代码第三位数为5,均属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学历学位教育。
七、考试安排
初试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至13日。
初试地点在报考点所在地(北京、广州、香港、澳门)。
初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的考试科目。
我校根据初试结果确定考生是否参加复试,复试时间约为6月5日前,具体时间地点由我校确定。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初试范围和复试内容,可参考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招生的有关考试信息,见网络页面"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初试范围、复试内容、有关事项说明"(http://www.yjsy.ecnu.edu.cn/newsdetail.asp?id=3044 )下方链接处。和网络页面"转载教育部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部分初试专业课科目考试内容范围(指导意见)" (http://www.yjsy.ecnu.edu.cn/newsdetail.asp?id=2619 )下方链接处。
我校收到经报考点寄来的考生材料后,会给每位考生寄发(或电邮)有关考试的说明。
八、录取入学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初试和复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约于6月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函寄考生本人。新生于9月上旬报到入学。
九、学费标准
同我校招收内地研究生的标准:硕士研究生一般专业约8000元/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专业约10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另定。书簿、食宿、医疗等费用自理。
十、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年,兼读(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十一、培养要求
培养时间安排为:全日制生同内地(祖国大陆)生;兼读(在职)制生每学期至少有一段时间来校参加学习。培养过程中的部分具体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处网页"华东师范大学港澳台兼读制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http://www.yjsy.ecnu.edu.cn/newsdetail.asp?id=954)。请欲报考兼读(在职)制的香港、澳门、台湾考生,在报名前,应对自己如录取后学习和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必须要有充分的认识和合理的安排,以便学校、研究生院、院系所、导师、学生各方能有效协调并共同完成培养过程。
十二、学历学位
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业管理和学位授予的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三、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信息
学校代码:10269 学校名称:华东师范大学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 邮编:200241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086-21-54344721
办公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区校区学校行政办公楼318室、320室
网页:华东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研究生
网址:http://www.yjszs.ecnu.edu.cn
十四、华东师范大学港澳台办公室信息
奖学金、住宿、医疗等其他生活问题,请咨询我校港澳台办公室。
联系电话:0086-21-62233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