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以人为本
二、组织管理:我系成立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做到组织健全,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科学合理设计复试工作程序和办法,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操作,使复试工作过程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益。
三、复试细则:
1.复试分数。我系按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复试分数线)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复试使用A类考生分数线。“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复试线另定。
2.复试人数。我系按研究方向确定复试人数。上线数多于录取数的研究方向,将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1.5(计算时不含推免生);考生上线人数少于录取数的研究方向,将按照差额比例1:1.5从其它研究方向上线考生中进行调剂。
3.复试名单。复试名单按照报考同一研究方向的上线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排序确定。
4.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该部分满分为12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对考生外语听力口语的准确性、连贯性、得体性等方面能力进行考察。该部分满分为60分。
(3)专业知识面试。采取口试形式,各教研室成立面试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3人)。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为20分钟。该部分满分为150分。
(4)复试时进行心理素质测试。
复试总分:120分+60分+150分=330分。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198分(330×0.6)为复试合格,低于198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关于调剂问题。各研究方向复试结束后,组织未被录取并同意调剂的考生,到上线数少于招生人数的研究方向进行再次面试。最终面试成绩以第二次面试成绩为准。
6.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按研究方向来确定,根据报考研究方向内成绩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序来进行拟录取工作。并将结果公示于我系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7.复试日程安排详情请关注我系网页。
8.资格审查。考生报到当天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表(含相片核对)、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交验学生证(非应届在校生不得提前报考)、大学成绩单、初试准考证(如丢失作备注)、二代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的规定及我校招生简章所列条件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9.告知制度。我系将在考生报到当天统一告知复试流程、复试名单确定依据等相关信息,录取事宜将在学生复试结束后告知。
四、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在复试时进行,学校安排由校医院负责并实施体检工作。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历史学系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