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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13年 招收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拟录取情况和近期工作告知

华东师范大学 /2013-10-24

 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规定和我校工作安排,我校2013年招收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已完成网上正式报名、寄送报考材料、(跨领域)复试,现将我校此项工作的近期安排告知如下。

       一、材料核对
       按照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 “免费师范本科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栏2012年10月19日、2013年1月16日刊出的报名规定和办法,所有考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增补信息、打印表格,并将报考材料寄到我校招生院系。未完成规定事项的考生不可录取。
       我校招生院系对收到的考生材料和网上的报名信息进行了核对,部分未网上报名或未寄来材料的考生,已确定今年放弃入学,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我校招生办法,考生在服务期内均可申请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二、资格审查
       按我校招生办法条例,资格审查内容是:须是我校2011年6月或2012年6月本科毕业的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即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如是跨领域报考,须符合“报考领域应与工作岗位(任教课程)相关”条件;考生寄来的申请表上应有任教学校填写任教是否合格的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有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3000字左右的报告,说明任教一学期的工作心得,以及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三、复试考核
        1.我校对报考院系与原本科毕业院系不为同一院系的考生(即跨领域报考),由招生院系进行了复试,招生院系根据复试情况对部分考生提出不予跨领域读硕的意见,校研招办已通过电话告知到此部分考生,此部分考生已改为今年就读原毕业院系的领域,或放弃今年就读。
        2.学校对非“跨领域报考”的考生,不安排来校复试,招生院系对考生的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作考核,考核意见为通过或未通过。
       四、录取情况
       我校根据材料核对、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决定拟录取名单,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学校研招办已通过电话告知到考生。未接到此类电话的考生均已列入我校的拟录取名单,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录取类型为专业学位。稍后(下周)本文下方拟录取名单查询链接开通。
       五、录取通知
       我办下周按拟录取名单寄出录取通知书,随附新生报到须知和学费住宿费交付办法,使用考生在教育部网上正式报名时留下的通迅地址,通过邮局寄普通挂号信。全校录取通知书寄出时间有先后,邮寄路程有远近,收到日期会不等,如若寄丢,亦可届时来校报到就读,但仍需先按本通知、和下周刊出的新生报到须知和学费住宿费交付办法办理有关事项。        
       根据教育部通知,学校待教育部的招生计划下达后上报拟录取名单(约6月下旬),此拟录取名单需通过教育部的录取工作检查通过后,才能确定为正式录取名单,如有不符合录取规定而引发取消拟录取考生的录取资格事,我校按教育部的规定执行,即我校将取消其录取、报到、注册、就读、学业、学籍等事项和资格。
       六、学费交付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和我校工作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交付培养费,学习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
       我校2013年招收的免费师范本科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部培养费为人民币贰万元,分两次交付,每次壹万元,交付日期为2013年6月和2014年6月。
       本级研究生此次住宿和课程学习地点均在我校闵行区校区,学生须交付住宿费玖佰元。
       培养费和住宿费均采用网上银行形式支付,支付办法稍后(下周)有另文。
       七、入学安排
       报到日期定于2013年7月13日,新生如因工作原因与报到时间有冲突,请与工作单位协商保证按期入学。离校日期拟定8月11日。教学安排约6月底刊于我校教育专业学位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pde.ecnu.edu.cn 。
       八、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我校2013年录取的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免费师范生,学习方式为在职兼读非全日制培养,学习年限二至三年。
       申请人录取后在2013年、2014年两个暑期来我校集中授课,在职期间通过网络平台远程学习。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在职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属国家规定的学历教育。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免费师范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九、其他事项
        1.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期间不转人事、组织、档案、户口、工资、福利、医疗等任何关系,完成学业后仍在原单位工作,不列入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2.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如在读期间未按《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从事基础教育工作,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3.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最新通知。
        4.本文所挂网页栏目稍后(下周)会刊出新生报到须知和学费住宿费交付办法,请拟录取新生按我办网页告知,准备好来校就读的各项事宜。
        5.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信息务请考生在招生工作相应的日期内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如有变更,以最新刊载为准。
        6.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信息
       办公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校办公楼318室320室,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邮编:200241,
       电话:021-54344721,
       网页:华东师范大学-入学申请-研究生,
       网址:http://www.yjszs.ecnu.edu.cn ,
                  http://www.yjsy.ecnu.edu.cn/newsdept.asp?catid=44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5月31日

拟录取名单查询(链接处、已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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