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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2012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华东师范大学 /2013-02-04

一、复试时间:

 

2012年4月11日(星期三)

 

二、复试地点: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法商北楼5F)

 

三、复试内容:

 

1、 学力考核:

 

按已公示的复试内容(即我校研招办网页2011年9月已公布)进行复试。

 

(1)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由各系所统一组织进行。应注意提高此类试题的命题质量,除体现招生专业的特色外,还应重点考察考生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即应有一定的难度和灵活性。

此项得分值为成绩╳1.2,即满分为120。

 

(2)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核(面试)。目的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全面素质(知识结构、专业思想、外语水平、心理素质、实验技能、科研表现、潜在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

此项考核内容不少于五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见社会发展学院2012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面试评分表)

此项得分值为(各部分成绩相加)/ 部分数╳1.5,即满分为150。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测试可以按即兴叙述或描述、专业问题讨论、考生按题问答的顺序和内容,也可以按一般性对话、引伸性对话、主题谈话的顺序和内容。主要考核考生听力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得体性等(参见全国硕土研究生入学考试<非外语专业>外语口试要求)。满分为100分。

各单位对外语语种为俄日德法的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可自行安排,也可参加我校外语学院安排(各单位自行提前联系)。

此项得分值为成绩╳0.6,即满分为60。

 

考生参加复试中面试的顺序(排队),应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

 

复试总分满分为120+150+60=330,如有系所复试内容多于三项,则分值的分配应遵循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特别是创新精神和能力的考核的原则。

 

(4)在复试中,还可参考考生在高校期间的学习成绩,所学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行为、公益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的表述资料、业绩记载、奖项证书等材料。并在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等综合素质方面给予关注。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的考生,即具有科研创新等特殊才能的考生,招生系所应注意发现并经招生单位审核及时报学校,结果须由学校审定。

 

2、 思品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本年度我院作为考核内容加入复试程序。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学生工作的部门组织实施,与学力考核交叉进行。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和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 录取确定

 

1.复试总成绩、考试(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

复试总成绩 = 专业课考试成绩 + 综合考核成绩 +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即三门成绩经折算后满分为330分(如复试不止三门的满分亦此),复试总成绩低于198分(330╳0.6)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考试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满分500) + 复试总成绩(满分330),即我校决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如调剂考生间的初试科目不一致,招生系所可决定复试权重涉及的科目和比重。

2.按专业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序后,依次决定拟录取名单。调剂来考生与原第一志愿考生应分别排序,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考生的录取工作,按国家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具体情况进行。

3.拟录取名单确定无误后,需在考生离校前给予告知,并发放相应的政审、调档、合同等材料(另文通知)。

 

五、奖助学金

 

我校2012年招收的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如录取为自筹经费培养或委托培养的需交培养费。

我校对2012年招收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相关规定免收培养费。

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奖学金的申请。

我院奖助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制度。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研究生另定。

 

六、录取后导师安排

 

按照学院和各系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问题

 

1.复试期间若发现考生考试违纪、身体健康不符规定、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符合录取标准的,不予拟录取。

2.对复试不合格的或复试合格经排序未能拟录取的考生,在离校前通知到考生本人并告校研招办,以便其及时办理调剂至其他单位的手续。

3.各单位对复试工作的教师职称、组室安排、复试人次、未录人数等,均作详尽记录。

 

八、复试安排:

 

1.复试分数。我院按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复试分数线)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我校复试使用A类考生分数线。“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复试线另定。

2.复试人数。按有关规定,考生上线数多于录取数的专业,应实行差额复试,我院差额比例为1:1.5。

3.复试名单。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分数线,按报考同一专业上线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的排序确定复试名单确定。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对于有调剂考生的名单安排,进行志愿征求工作。

 

九、复试安排情况

 

面试时间:2011年4月11日(星期三)14:30~

面试地点:闵行校区法商北楼

1、 社会学:

第一组:社会学、人口学

面试地点:闵行校区法商楼 513-515 室

组长:吴瑞君、张文明

面试教师: 李向平、张文明、邝春伟、张晖(英语)、吴瑞君

考生:王嘉琪、杨子、王玉、张晓艺、卿晨、马洁、蒋梦恬、张天颖、曹倩、臧泽平、石珩歌(11人)。

 

第二组:社会学

面试地点:闵行校区法商楼 521 室

组长:魏伟

面试教师:魏伟、蒋逸民、徐连明、刘拥华、刘琪(英语)

考生:曹萌、章丽、顾楚丹、彭彩虹、何永枢、曹稔苹、王天一、凌晨、王璐、张帅、王婷、叶蕤(12人)。

 

2、社会工作:15:30

第一组:

面试地点:闵行校区法商楼 101 室

组长:韩晓燕

面试教师: 韩晓燕、 吴同、陈赟、赵鑫、李希希

考生:高琳、杨萍、吴振江、王维、刘茜、杨彩、蒲冬菊、王铭敏、吴秀才、赵博方(10人)

 

第二组:

面试地点:闵行校区法商楼511室

组长:文军

面试教师:文军、安秋玲、柴定红、薛红、何姗姗

考生:方媛、何威、张楠楠、张袁卫、郑颖、王建娣、黄慧娟、向偲、陈冬妮、谢惠梓(10人)

 

2、 人类与民俗学:

面试地点:闵行校区法商楼 525 室

组长:田兆元

面试教师:田兆元、仲富兰、王富文、吴旭、范长风

考生:王蕾、高昱、陈捷人、刘悦、亓明曼、张伊、韦明杏、刘慧(8人)

 

 

 

 

 

 

 

 

 

 

 

 

 

 

 

 

 

 

 

 

 

 

 

 

 

 

社会发展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丁金宏

 

副组长:张文明 霍九仓

 

成员:

吴瑞君

田兆元

Nick Tapp(王富文)

韩晓燕

魏伟

 

 

 

 

 

 

 

 

 

社会发展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文军

副组长:张文明 霍九仓

成员:

吴瑞君

田兆元

Nick Tapp(王富文)

韩晓燕

魏伟

 

监督投诉电话:

54342799

54345046

54342978

54345043

 

考生如对复试工作有疑问,请拨打以上电话

 

 

 

全国硕土研究生入学考试(非外语专业)外语口试要求

(摘自原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

一、考试目的

外语口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它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

二、考试形式

由招生单位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口语测试,考试形式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三、评分标准

对考生口语的测试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1.语言准确性和范围:从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等诸多因素来测评考生的口语能力。

2.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从讨论有关话题或对话时连贯表达思想的语言长短,内容的连贯性以及寻找合适词语而造成的停顿频率及长短来测评考生。

3.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测试考生语言表达是否灵活,能否自然、积极地参与讨论或对话;话语是否得体,语言的使用总体上能否与语境、功能和目的相适应。

以上三个方面综合成绩的评定如按等级划分:A为优,B为良,C为及格,D为不及格。各等级的标准是:

A.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基本没有困难。

B.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虽有些困难,但不影响交流。

C.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简单的口头交流。

D.不具有口头表达能力。

招生单位也可用百分制进行评定。

口试要有记录和评语,考试结束后,由口试小组当场给出成绩,为利于选拔,不用“通过”、“不通过”或“合格”、“不合格”。

 

 

 

社会发展学院2012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面试评分表

考生复试序号:            考生姓名:

项目及标准

得分

1. 对问题和材料的理解能力:能够把握住问题或材料,并围绕问题或材料进行答题,不偏题,不离题。

 

2. 逻辑思维水平:思路清晰,连贯一致,有条理,不跳跃,不东拉西扯;重视对观点进行说明、解释,重视论据,不凭直觉、成见说事,不想当然;观察和分析问题有广度(比较全面),或有深度(比较深刻)。

 

3. 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及应用能力:对教育的基本知识和理论比较熟悉,并且能够适当地运用到自己的回答中,没有违背教育常识。

 

4. 表达能力:说话流利,意思清楚,不啰嗦,表达形式多样,不贫乏。

 

5. 综合素质:如反应灵敏,情绪比较稳定,不偏执,不冲动,不抑郁,有从事教育研究的志向,有潜力,可堪造就等。

 

其他项.

 

总分

 

平均分

 

成绩以外评语

 

评分教师

签 名: 201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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