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1
五、学习要求和考核方式
1.课程学习要求
专业课程学习以课堂讲授、主题研讨、案例教学、自学与阅读原著为主,同时重视课堂讨论和交流。选修课程的学习鼓励自由研讨与主题发言,并建议采用课堂辩论的方式。
2.实践环节要求
教学实践累计工作量不少于20学时,社会实践累计工作量不少于2周(2学分)(实践单位是指各级学校、社会福利机构、街道社区等,实践成绩以实践单位的鉴定为依据)。
3.科研训练与能力培养要求
(1)科研工作量累计不少于40学时(1学分)
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可根据:1)在学期间申请的科研项目;2)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由导师评定。
(2)参加学术讨论或聆听学术报告不少于30次(1学分)
六、中期考核
1、考核时间
入学后的第四学期
2、考核内容
课程成绩审核、科研能力审核、开题报告审核与思想政治品德审核。
3、考核形式
以教研室为基本考核小组,系党政考核小组审核,报送学院与研究生院备案。
4、选拔与淘汰机制
经全面考核合格的研究生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选拔思想品德好、学业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或提前毕业;经全面考核未全部合格的研究生,如开题报告未获通过、科研能力一般、专业课程中有一门经补考不及格,予以延期毕业或推迟撰写毕业论文;经全面考核较差者,例如政治思想品德不良、学业成绩较差、明显缺乏科研能力者,建议予以肄业。
七、学位论文要求
除研究生院统一要求的规定外,根据本专业的研究生培养目标,特制定下列要求。
1、论文选题
选题要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研究主题明确、具体,所要解决的问题意识强。
2、论文开题
开题报告应包括阐明选题理由、目的和意义;比较系统、清晰地介绍国内外该领域的进展和动态;课题的研究设计;研究阶段与工作计划;创新点或需解决的关键问题;课题的研究内容;研究难点、疑点和存在问题等;主 要参考文献。
3、论文撰写
论文能反映作者掌握了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比较系统的专门知识,且有新见解;实事求是地表达自己的研究成果;论文逻辑结构严密,语言精炼,能对问题作完整和系统地论述;尊重他人成果,严肃对待文献。
4、论文评阅和答辩
严格按照华东师大研究生院有关文件规定的关于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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