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43号)文件精神,结合东华大学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我校在职艺术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及录取办法。
第一条 指导思想
2014年艺术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更加注重招生质量,切实将保证质量放在首位,继续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艺术硕士研究生的社会信度,依据考生的全国艺术硕士入学资格水平考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条 组织形式
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成立艺术硕士招生工作小组。复试专家小组按学科方向成立,由不少于3位专家组成,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任。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最终录取。
第三条 复试基本要求
东华大学2014年艺术硕士复试分数线为:全国艺术硕士入学资格水平考试成绩88分。
第四条 复试
一、复试人数确定
根据学位办下达我校的招生指标,对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
二、资格审查
1.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指定专人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主要审查考生的资格审查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术成果等。
2. 对大专毕业的考生要严格审查其是否具有5年以上的艺术创作实践和是否获得省部级以上专业领域奖项。
三、复试内容、方式及要求
1. 复试科目:政治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2. 复试方式:
政治理论为笔试,满分100分。专业知识为笔试,满分150分。专业技能为笔试加面试,满分150分,其中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50分。主要是考核考生艺术基础、从事艺术创作的能力、发展潜力等。
3. 复试过程要求规范,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4. 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月10日、11日
地点:东华大学(上海市延安路校区)
四、复试程序的监督和保证措施
学 院艺术硕士招生工作小组全权负责学院的复试过程,解决复试录取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复试过程中,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 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校监察处、研究生部将监督、抽检和配合学院的工作,以确保今年我校艺术硕士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录取原则
一、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不计入总成绩。
二、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各为150分。
三、总成绩=MFA联考成绩×20%+复试总成绩×80%
四、艺术硕士招生工作小组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分别排序,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校研究生部,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决定最终录取名单。
考生可于2月底通过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dhu.edu.cn/),查询录取过程中每个环节的情况(全国联考成绩、学校考试科目成绩、录取情况等)。
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解释。
研究生部
2014年12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