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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及录取办法

东华大学 /2014-05-19

 根据《东华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和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各专业的考生情况,经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如下:

        一、 复试原则
        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严格执行教育部、上海市和学校的招生政策和规定,遵守招生纪律,坚持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二、 复试组织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担任工作小组组长。工作小组加强对本学院复试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2.按照专业(领域)进行分组,成立复试专家小组;每组至少由五位副高级及以上专家组成,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或相关教授担任,每小组设专职秘书一名。
        三、 复试人选
        1.复试为差额复试,根据国家和学校的复试分数线,以录取人数的120%左右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2. 因各专业(含材料工程专业)生源不均衡,有缺额的专业可接受院内调剂,凡学科复试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对自己填报专业作出调整,但录取顺序排在各专业原第一志愿考生之后。
        3.材料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接收院内调剂,调剂原则初试总分300分(单科国家复试分数线)以上(含),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复试分数线以下的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且初试分数不低于拟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学院根据调剂考生的综合情况,综合考虑初试分数、原本科学校、本科专业等因素决定是否同意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录取顺序排在材料工程专业原第一志愿考生之后。(详见附件1)
       4.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无机化学)专业为理科专业,不接受且不允许调剂。
       5.参加过材料院系组织的暑期学校且参加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按照学院暑期学校相关规定,确定复试资格。
      四、 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70分,外语听力满分为30分,综合面试满分为150分。
       2.专业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卷面满分为100分,最后成绩按0.7的系数折算。笔试科目为专业综合知识,学校统一安排考试。其中高分子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金属材料相关专业知识所占百分比分别为40%、40%、20%。
       3.外语听力:满分30分。由学校统一安排考试。
       4.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英语和口语(30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60分),思维与反应能力(30分)和本科综合表现(30分)等几方面的能力。
       5.复试综合面试随机抽题,做到程序公开、过程规范,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性。
      五、 录取及奖学金
      1.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笔试+外语听力+专业综合面试)
      2.录取时各专业单独排名,第一志愿和校内第二志愿分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复试中专业综合面试平均低于90分或复试总分低于15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被面试专业录取并选择调剂到其他有缺额专业的考生,均为第二志愿;若所有专业无缺额,则不予录取。
      4.奖学金的评定根据学校的要求进行。
      5.复试结束两天后(两个工作日),学院公布复试结果,通知不被录取的考生,公布建议录取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部。

      本方案经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并负责解释,未包含事宜,按《东华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执行。


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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