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暂行规定》自2013年3月印发以来,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但是也存在处级干部外出没有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的现象。例如:外出4天(含4天)以上,没有按要求填写《西南石油大学处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审批表》报党办、校办备案;遇特殊情况没有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后也没有及时补办手续;寒暑假处级干部外出没有严格按分级审批规定口头或电话请假等。
鉴于此,按照学校要求,请各单位处级干部再次认真学习《西南石油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暂行规定》,并在今后严格执行该规定,严格遵守分级审批制,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对于执行得不好的处级干部,一经查实,将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干部考核。
特此通知
附件:
1.西南石油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暂行规定
2.西南石油大学处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审批表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15年3月4日
附件1
西南石油大学处级领导干部
外出请销假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增强纪律观念,完善请销假制度,确保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特制订本规定。
一、“外出”的范围
处级领导干部外出是指因公、因私前往成都市以外地区出差、参会、治病、探亲、旅游、进修学习以及婚、丧、产假等(南充校区参照此标准)。
二、实行分级审批制
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党群部门正职外出需向学校党委书记和分管(联系)校领导请假。
2、各学院院长、各行政部门及直属单位正职外出需向学校校长和分管(联系)校领导请假。
3、各二级单位副职外出需向单位正职和分管(联系)校领导请假。
三、严格请销假手续
1、处级领导干部外出在3天以内(含3天,包括法定节假日),须按分级审批规定口头或电话向领导请假,在得到准许后,提前将外出事由、去向和往返时间口头或电话报党办、校办备案。回校后口头或电话销假。
2、处级领导干部外出4天(含4天)以上,须填写《西南石油大学处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审批表》,按分级审批规定经领导批准后,提前将《请销假审批表》报党办、校办备案后方可外出。回校后口头或电话销假。
3、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先电话或口头请假,事后应及时补办手续。
4、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机关及直属单位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能全部同时请假离校。
5、寒暑假处级干部外出,应按分级审批规定口头或电话请假。
四、有关规定及说明
1、干部外出期间,须妥善安排好离岗期间相关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
2、坚持按规定出席会议制度。处级领导干部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加有关会议(活动),如因故不能参加,须提前向主持会议(活动)的校领导请假,并告知会议(活动)主办部门(单位)。
3、未履行请销假制度的处级领导干部,要以书面的方式按干部管理权限向上级领导说明理由。处级领导干部请销假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每学期通报一次。对严重违反请销假制度的处级领导干部,学校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4、处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备案日常工作由党办、校办督办信访科负责。《西南石油大学处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审批表》可在党办、校办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由本人或工作人员送党办、校办督办信访科登记备案。
地点:办公楼706室 电话:2003
5、本规定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2
西南石油大学处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审批表
姓 名 | 单位 及职务 | |||
请假时间 | 起止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外出事由 | 申请人: | |||
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 |||
校领导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
备案及销假记录 |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