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青年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优秀毕业生的引领作用,传递正能量,鼓励学生将自我实现与学校发展结合起来。由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主办,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团委承办的“2014届优秀毕业生成长事迹报告会”将于6月上旬举行,现面向全校2014届毕业生评选优秀毕业生参加成长事迹报告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我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
二、活动主题: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我与石大共成长
三、评选条件:推荐标准详见附件一
四、活动要求:
1、报告时间:9分钟之内。
2、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应紧扣“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我与石大共成长”主题,从成长历程的分享,充分展现自我风采。
3、各学院推荐代表本学院特色的优秀毕业生,本项工作将纳入学院就业工作考核、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参考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征集阶段(4月30日--5月14日)
各学院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2014届优秀毕业生参加评选,于5月12日前将推荐人的材料(附件二)以书面形式交至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团委办公室(明志楼A404),并将推荐人的材料以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7876420@qq.com;5月14日前将推荐人预选答辩PPT发送至7876420@qq.com邮箱。
第二阶段:评选阶段(5月15日--5月24日)
各院推荐的候选人参加预选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主办单位成立评审团,通过对候选人基本材料、预选答辩环节等方式,选出8名优秀毕业生代表参加报告会。为确保评选的公平性,本次预选答辩分两次进行。
第三阶段:宣传阶段(5月25日—六月初)
1、组织2014届优秀毕业生成长事迹报告人拍摄DV短片(自我介绍、人生信条、我的梦想等)。
2、通过展板、网络、微博、大屏幕等方式对2014届优秀毕业生成长事迹报告人进行全方面宣传。
第四阶段:展示阶段(6月上旬)
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图书馆报告厅举行2014届优秀毕业生成长事迹报告会,报告会进行同步全校直播。
六、注意事项:
1、因研究生今年划转到各学院,请各学院推荐时注意人选的层次把握;
2、学院之间保持良好沟通,尽量避免推荐人员类型单一、缺乏比较;
3、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遴选,通过本次活动充分展示学院风采;
4、未尽事宜,敬请联系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团委(电话:83037608)。
附件一:西南石油大学2014届优秀毕业生成长事迹报告会选手评选标
附件二:西南石油大学2014届优秀毕业生成长事迹报告会个人基本情况
主办单位:招生就业处 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承办单位: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团委
2014年4月30日
附件一:西南石油大学2014届优秀毕业生成长事迹报告会选手评选标准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引导毕业生成长成才,成为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人才,选拔出优秀毕业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本标准。
第一条:德育方面
1、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纪守法,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语言表达能力强,积极参加各项文化科技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3、在校期间曾被授予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二次以上(含二次),如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单项突出人才奖、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
第二条:学习方面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在专业前1/2;
2、博士生及研究生外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本科毕业生外语原则上通过国 家四级考试、计算机原则上通过二级考试,专科毕业生外语原则上通过三级考试;
3、技术成果成功转化者。
第三条:突出业绩
1、自主创业、开拓进取,已具备一定的创业成果,和先进的创业意识、思维和技能,正确引导同学们以健康积极的心态开展相关活动。
2、毕业生在科技发明、创新实践、励志成长、国家或省部级竞赛中获奖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候选人优先考虑。
第四条 申报程序
1、按照评比条件将候选人名单和材料送至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团委;
2、评选材料上交时必须附有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各学院团委负责人的审核推荐意见。
附件二:西南石油大学2014届优秀毕业生成长事迹报告会个人基本情况
学院 | 专业年级 | 近期免冠照 片 | |||
姓名 | 籍贯 | ||||
政治面貌 | 平均绩点及排名 | 前七学期平均 | |||
综合测评排名 | 前七学期平均 | 联系方式 | |||
签约单位 | (保研生请注明保研和专业,考研优秀毕业生填写报考学校、专业及考研总分、各单科分数) | ||||
任职经历(包括社会经历) | |||||
获奖情况及主要事迹 | (可附页) | ||||
个人感言 (300字以内) | |||||
班级意见 | 学院意见 | ||||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