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接收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密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
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管理。
学院组成分管副院长为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接收推免生相关的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具体工作的协调和实施。
复试小组由相关学科5人(含)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师德师风表现良好、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负责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学院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在复试工作中的规范、责任和纪律要求,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工作流程
(一)网上申请
1.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本科毕业学校推荐资格(以学校上报推荐名单为准)。
2.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学院要求向报考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参加复试。原则上我校2020年研究生硕士/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允许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全日制专业均可申请(专业学位博士除外)。各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一。
所有申请人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完成相关确认工作。
(二)复试要求
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推免生的复试考核工作,按照国家、学校要求制定和发布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方案,并于2019年10月15日前完成推免生接收工作。
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复试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考核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复试考核形式由学院自定,考核内容应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学院对所有考生的考核均须填写《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
(三)录取与公示
申请人须按照学校和学院要求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未按要求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一律不得拟录取。申请人同意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学校均不再取消录取。
2019年10月15日前,各学院将推免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名单审核通过后公示10个工作日(网址:yz.uestc.edu.cn)。拟录取考生经公示后上报教育部录检合格方能确定为正式录取。
四、奖励
1.学业奖学金
本科院校为国家建设“世界一流大学”高校或“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推免生(硕士)均可获得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金额为1万元/生。
2. 电子科技大学理学学科研究生特别奖学金
申请对象:物理学、数学、生物学、统计学四个理学一级学科的一年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需获得新生学业一等奖学金)、博士研究生。
奖励标准:硕士研究生1万元/生,博士研究生1.5万元/生。
3.“领军人才”赴海外知名高校访学计划
为了进一步营造国际化培养环境,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水平,提升研究生的国际视野、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校实施“领军人才”赴海外知名高校访学计划:遴选优秀推免生,并全额资助赴英国牛津大学等海外知名高校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题培训或三个月的科研培训。申请基本条件为:(1)我校已录取的2020级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且本科院校为国家建设“世界一流大学”A类高校或为第四轮一级学科评估电子信息类为A+类学科的高校;(2)本科综合排名占所在高校前5%(如学术成果突出可适当放宽);(3)英语水平良好。
五、监督与复议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接收工作中的公平、公正全面负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各学院要做好本学院纪检监察工作,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电话:028-61830153-112, 邮箱:yzb@uestc.edu.cn。
2.学校纪委办公室投诉电话:028-61830237, 邮箱:jjs@uestc.edu.cn。
六、其他说明
1.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确定录取的推免生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推荐或接收条件;出现学术不端、不诚信、违法违纪行为记录或受到处分。
2.确定录取的推免生除公派留学外,不得申请出国留学或以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就业,校内各单位均不得为其申请出国留学或以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进行派遣办理任何证明和手续。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