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标准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6年我校民族学、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藏学、彝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按以下标准录取。
一、符合报考资格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三、体格检查合格
四、同等学力加试各科合格分数线:60分(单科)
五、初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1. 非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外国语:44分 ;专业课(单科)60分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外国语:39分;专业课(单科):60分
六、复试合格分数线:120分(满分200分)
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根据各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情况单独排序、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录取名单。
八、每位博士生指导教师每年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二人(含少民骨干)。
2016年6月7日
西南民族大学研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