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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
西交校研[2011]23号
校内各单位:
为适应国家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吸引优秀博士研究生生源,改善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的选拔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直接攻博的含义
教 育部规定,直接攻博是指允许特定学科和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直接攻博方式仅限在设立研究生院的普通高校试行;生源 应为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招生专业一般为理、工、农、医等学科门类;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当年博士生招生规模的20%。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素质优先,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为提高生源质量,学校每年招收直博生的具体人数由相关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的建设发展需求、科研情况、师资力量、直博生申请者的具体情况等确定,直博 生的招生指标全部包含于本单位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中,各学院应统筹考虑本单位每年招收统考、硕博、直博及在职博士研究生人数的比例。
3、可在一级学科范围内跨专业选拔直博生,原则上不允许跨一级学科选拔直博生。
三、开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开展招收直博生的学科、专业,应是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理、工、农、医学科门类的学科、专业。
2、开展招收直博生的学科、专业应有较强的师资队伍,有较好的可供研究生进行学习和科研能力培养的条件,已建立起从本科生到博士生的完整课程体系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3、招收直博生的导师应有重大或重要的科研项目及足够的科研经费。
四、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条件(以下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学术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外校申请者原则上应是实施“211工程”、“985工程”建设或设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大学优势学科的推免生。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品行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申请人在校期间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学习成绩优异,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
6、能按期毕业,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7、经拟接收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工作程序
1、符合以上条件的本科生在获得学术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后向所在学院递交以下材料:
(1)《西南交通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一)。
(2)两名原本科相关专业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称)推荐意见——《西南交通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见附件二)。
(3)本科在读期间获得奖励证书复印件(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4)本科在读期间参加科研情况简述。
(5)所申请学科(专业)科技发展综述性报告和攻读博士学位研修计划(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6)学生证复印件(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7)身份证复印件(军人须提供军官证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2、各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名单通过网络或公告栏张贴等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方可获得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复试资格。
3、各学院按照参加统一考试招生的博士入学复试有关规定,对获得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申请人进行复试,做好详细复试记录(见附件三),并按录取原则择优拟录取。
4、各学院将拟录取的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所有材料及名单汇总表(见附件四)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子稿发至:yzb@swjtu.edu.cn),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公示和录取检查。
5、经研究生院审核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以校文形式在全校公布选拔录取结果。
6、拟录取的直博生按照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博士研究生入学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7、直博生在收到博士研究生入学通知书后,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完成学业。
六、学籍与学位
直博研究生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直博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相关文件和规定管理,直博研究生须按照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按时完成学业,方可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
七、其他规定
1、各相关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和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直博生选拔办法,并将学校有关直博生的培养管理政策告知直博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查实,予以取消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资格:
(1)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的。
3、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本科生在学校确定当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名单前有权放弃直博资格或推免硕士资格,选择按照硕士研究生学习或按照本科生毕业;放弃直博资格或推免硕士资格时由本人向所在学院书面申请、学院签署意见后经学校批准后执行。
4、直博生因故无法完成博士研究生学习的,须全额退还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所获奖(助)学金,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博士学习阶段的学费。
八、本办法解释权属于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二O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校长办公室 2011年9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