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财务司《关于编制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2013—2015年建设规划的通知》(财教便函[2013]7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2015年中央财政发展专项申报要求,经学校项目领导小组商议,拟于近期开展我校2015年中央财政发展专项相关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积极组织2015年建设项目的预算申报工作
(一)我校2015年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本着“易于建设、易见成效、易于绩效考评”的原则,经学校项目领导小组决定,我校2015年拟申报建设的中央财政发展专项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师范生教学能力等5个项目(详见下表)。
序号 | 申报项目名称 | 申报学院 |
1 | 师范生教学能力训练基地 | 教师教育 学院 |
2 | 网络与软件开发实验室 | 计算机科学学院 |
3 | 生命科学专业能力与科研创新训练基地 | 生命科学 学院(含体育学院) |
4 | 电子信息创新实验平台建设 | 物理与电工学院 |
5 | 仪器分析实验室/理论 | 化学与材料学院 |
小计 |
(二)2015年省教育厅有关项目预算申报要求
按照省教育厅2015年5月22日下午电话通知,2015年我校中央财政发展专项获批中央财政资金2000万元。请校内各单位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做好2015年中央财政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申报工作。
1、单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支持额度一般不得低于100万元;
2、高校应按照建设规划、学校改革发展实际情况和轻重缓急程度,合理确定拟申报的项目及预算,突出重点、体现特色,防止“撒胡椒面”、“铺摊子”;
3、项目预算应有详细的测算依据和说明,资金用途和支出方向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确保规范、安全、有效;
4、未纳入建设规划但学校改革发展确实急需的项目,高校应说明具体的申报理由,对这部分项目会进行严格的审核;
5、财政厅通过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等方式,对高校编报的项目预算进行审核;
6、报送时间2015年5月24日(本周日)。报送方法同往年一样,使用申报软件,先交电子版,纸质随后交,务必保持纸质和电子版材料的一致性。
二、开展2014年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中央财政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工作,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拟于2015年6-9月对我校2014年项目进行现场绩效考评工作,同时要求于2015年6月10日上报学校2014年项目建设自评报告(详见附件7:项目单位自评模板),联系邮箱:scsjytjcc@163.com。因此,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完成备查的相关资料(详见附件8:现场资料)。
特此通知。
中央财政发展专项领导小组
(计划财务处、实验与设备管理处、教务处)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