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4]01号)要求, 2014届应届毕业生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工作即将启动,符合条件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规定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参加体检并按要求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由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审批。为方便我校2014届应届毕业生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今年我校继续接受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委托,代收学生申请教师资格的材料,交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由该中心统一进行审批。现将学生报名和学校代收学生申请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以下学生可自愿报名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1、《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普通话成绩达标、参加教育实习合格且能正常毕业的2010级应届师范类本科学生。
2、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非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并已获得学校教师职业技能合格证书,且能正常毕业的2010级应届非师范类本科学生。
3、参加自学考试且《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均合格,且能正常毕业的2010级应届非师范类本科学生和2011级应届专科学生。
二、报名程序
1、凡是自愿申请教师资格的同学必须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根据有关工作安排,需要由我校统一代收申请材料的学生,其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日-24日。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从2014年4月1日起自愿到网上报名,网报成功后,凡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学生还须登录“成都教育人才网”(www.cdjyrc.com)进行二次登记并按要求打印和粘贴条形码。
2、学生自己凭打印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到学校医院或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
3、各教学单位在4月25日前,将报名学生的信息按附表的格式整理好基本数据后,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的形式连同学生上交材料一起交教务处教行科(成龙校区的学院交第一教学楼B102办公室张建成老师处;其余学院交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区227办公室)。
4、各教学单位在上报数据时,应将师范类学生和非师范类学生的数据分开上报;师范类学生在备注栏填上学生是否参加过教育实习,非师范类学生在备注栏填写自己申请选择的任教学科(或课程)。
5、学生应准备的申请材料包括:
(1)网报成功并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按要求粘贴好照片和条形码);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一式一份);
(5)思想品德鉴定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有统一格式,请学生自行下载)(一式一份);
(6)二寸证件照一张(非师范类学生须提供两张证件照)(贴在《教师资格申请表》封面的左上角;照片必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照片相同);
(7)师范生应提供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非师范学生需提供教师职业技能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合格的《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具体操作过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后,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进入后,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申请人必读和确认服务条款后,选择“已阅读并完全同意”,进入下一步;
3、资格种类选择“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学生,认定省份选择“四川省”;认定机构栏点击“选择”后,再选择“成都市教育局”;确认后进入下一步;在选择“现场确认点”时,选择“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确认后进入下一步;
4、资格种类选择“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或“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生,认定省份选择“四川省”;认定机构栏点击“选择”后,再选择“锦江区教育局”;确认后进入下一步;在选择“现场确认点”时,选择“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人事科”,确认后进入下一步;
5、阅读完注意事项后,进入下一步;
6、在填写身份信息和申请材料时,请务必先阅读“信息填写说明”再进行填写。填写时应注意:红色标识信息项是必须填写的;在填写“工作单位”一栏时,统一填 “四川师范大学”(并注明是应届毕业生);“现从事职业”一栏应填“学生”;“个人简历”栏目填写从高中到大学两项即可;“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全称”统一填学生所在学院名称;个人登录密码由学生自行设定,请务必记住自己的密码,不能遗忘,一旦遗忘,无法找回;在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并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
7、查询学生是否网报成功,需在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后,在登录入口输入自己的姓名、证件号码、密码和验证码,能够登录即表示网报成功,可以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参加体检等。
四、要求:
1、学校教务处只受理本校普通类本专科学生的申请;
2、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复印件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专人进行审查,在复印件上签字证明属实并加盖学院公章。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学院负责审查学生材料的工作人员必须为该院在岗在编教职工,并承担审查及签字的有关法律责任;
3、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生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参加自学考试的学生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单,我校和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先后对上述成绩逐一核实,一旦查出成绩单系伪造,将取消该生的申请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同时将造假及处分情况上传教育部“学信网”公布。
五、办证费用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通知,今年毕业生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免收工本费,体检费自理,直接交接受体检的医院。非师范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参加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统一组织的教学技能测试,并需向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证中心缴纳190元的试讲考试费(成价费【2008】106号)。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规定,各教学单位负责代收上述办证费用,收齐后统一交学校教务处教行科(成龙校区的学院交第一教学楼B102办公室张建成老师处;其余学院交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区227办公室),再由教务处教行科转交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或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
六、注意事项
1、师范类学生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必须提供到中学参加教育实习的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
2、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川教资[2014]01号)要求,非师范类专业的学生今年除参加试讲、面试等说课测试外,还必须参加本人申请任教学科(专业)的理论知识与技能的测试,包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学科(专业)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学科(专业)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请申请学生提前做好准备。
3、学校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为4月25日,逾期不再接收学生的申请材料。
4、证书办结后,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到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回《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并在学生毕业时发放到学院,学院将《教师资格证书》发给学生本人,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装入学生本人档案,遗失不补。请各学院在发放时做好记录备查。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由于学校只是受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委托,代收学生的申请材料,请有关学生一定按规定要求上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和逾期上报的材料,学校将不予受理。
四川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4年3月25日
附表:
学院 | 专业 | 姓名 | 学号 | 班级 | 身份证号 | 教育学 | 心理学 | 普通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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