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工作事项 |
负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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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日-2016年3月20日 |
网上报名 |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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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 |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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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 |
考生报到、现场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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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10日 |
初试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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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13日 |
初试试卷阅卷,汇总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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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 |
公布成绩、分数线,考生申请查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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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 -22日 |
1. 组织考生复试,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和申请考核制考生都应参加复试; 2. 指标以预分指标为准,院所自行确定指标在各类考生中分配; 3. 录取申请考核制考生的导师要符合《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
院所 |
4月26日 |
上报录取结果 |
1.各培养单位依据学科和导师情况将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学科,原则上应确保每位博士生导师有1名在读博士生;剩余指标向院士、入选学校双支计划第三层次及以上人员、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含提名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培养质量高、就业情况好的优秀导师和导师团队倾斜。
2.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每三年应至少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人数不得超过2名。
3.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每年只能招收1名硕博连读生,且占当年招生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