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人) |
3月14日前 | ◆ 登录研究生院学生个人管理系统“环节管理”录入发表论文情况(博士生及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必须完成此项) ◆ 进入个人管理系统,点击“学位申请”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点击左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管理系统”进入个人系统提交答辩申请) ◆ 登录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认真填写,并将答辩申请表、发表文章的证明(按川农大校研发〔2014〕13、14号文,博士生和学籍不满三年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生必须提供)递交到各学位分委员会。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须提交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或奖励等证明材料(川农大校研发〔2014〕16号) | 研究生及指导教师 |
3月18日前 | ◆ 各学位分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完成答辩申请网上审核。 同时,开始调查汇总研究生不能按期申请答辩的原因 | 各学位分委员会 |
3月21日前 | ◆ 确定盲评名单 | 研究生院 |
3月24日前 | ◆ 完成盲评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 各学位分委员会 |
3月27日前 | ◆ 参加盲评的学生通过学术不端检测后登录“学位论文盲评系统”提交学位论文 ◆ 指导教师登录“学位论文盲评系统”完成对学生提交信息及论文版本的审核 ◆ 各学位分委员会登录“学位论文盲评系统”完成论文版本审查及学术不端检测情况登记 | 研究生 指导教师 各学位分委员会 |
4月5日前 | ◆ 不参加盲评者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学术不端检测(送审前100%全检测)、打印,并准备论文送审 ◆ 硕士论文需请同行专家(副高职称以上)2人以上评审,参加盲评者论文不用再送审 ◆ 登录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学位论文专家评审申请表》和《评阅函》并认真填写 ◆ 《学位论文专家评审申请表》和《评阅函》须经院学位分会审核同意 | 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各学位分委员会 |
4月10日前 | ◆ 不参加盲评者完成论文寄送。 ◆ 登录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答辩情况登记表》和《学位申请表》并认真填写 ◆ 指导教师填写推荐意见及对论文的学术评语 | 各学位分委员会 研究生 指导教师 |
5月3日-5月23日 | ◆ 进行论文预答辩及正式答辩 ◆ 登录研究生院网页下载《论文答辩时间安排表》 ◆ 拟定答辩委员会名单及本单位研究生答辩时间安排(最迟于答辩前1天张贴海报,并报研究生院)。注意: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或7名具有正高职称人员组成(外单位专家不少于2名);硕士(含非全日制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高级职称人员组成,其中,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还须至少有1名校外实际生产部门专家(非本校或答辩人所在单位)。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可兼职) ◆ 全日制研究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 答辩通过后即登录个人系统填写学位申请 ◆ 完成答辩后的论文修改 | 研究生及指导教师 各学位分委员会及答辩秘书 研究生 |
5月24日前 | ◆ 结束所有答辩工作,答辩秘书将整理好的答辩材料递交到各学位分委员会 ◆ 以院为单位提交毕业博士生简介PPT及论文摘要到研究生院 | 答辩秘书 各学位分委员会 |
5月31日前 | ◆ 各学位分委员会完成毕业及学位申请材料审核,并完成研究生不能按期毕业授位的原因汇总,提请分委员会会议审议。 ◆ 各学位分委员会召开会议 ◆ 各学位分委员会将本单位的建议授位决议、同意毕业名单、建议授位名单、毕业及学位申请材料、不能按期毕业授位的原因汇总表递交研究生院 | 各学位分委员会 |
6月4日前 | ◆ 确定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抽查名单 ◆ 完成毕业及学位申请材料审核 | 研究生院 |
6月6日前 | ◆ 完成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抽查 | 研究生院 |
6月8日前 | ◆ 公布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名单 | 研究生院 |
6月20日前 | ◆ 提交双面打印的学位论文(须经导师签名):3本由各分委员会收齐后交研究生院,其中必须有1本线装或胶装本。2本送图书馆,同时登录图书馆主页论文提交栏目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文本 ◆ 下载中心下载离校清单,并完清各项手续。凭清单领取证书。注:以录用通知申请学位者,须待论文正式发表后才予颁发学位证书 | 研究生 |
6月中旬 |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注:①本表适用于每位毕业研究生(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
②论文撰写与打印格式要求请参照《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
③新导师培养的首届毕业生和提前毕业研究生,其学位论文均须参加盲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