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根据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目标的需要,2018年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艺术学理论各研究方向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100/150]*1/2*50%+复试成绩*50%
2、音乐学、音乐、舞蹈各研究方向
业务课二*100/150*50%+复试成绩*50%
3、美术学、美术、艺术设计各研究方向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100/150]*1/2*60%+复试成绩*40%
4、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100/150]*1/2*60%+复试成绩*40%
5、公共管理
(管理综合+外国语)/3*60%+复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