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医学院为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坐落于四川省历史文化名城、三国文化发祥地——南充市,现有顺庆和高坪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学校创办于1951年,1985年定名为川北医学院。2006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6年获批四川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20年被列入四川省推进高校新增博士单位达标建设超常跨越发展项目“重点培育”类高校。学校现有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个,临床医学为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学科。
一、招生规模
(一)我校2024年拟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777人(含统一考试生、推荐免试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其中最多可招收推荐免试生24人,实际招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专业目录中公布了我校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学校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实际录取的推免生情况对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进行增减并在复试前公布,未完成的推荐免试招生计划将转入相应专业的统一考试招生计划。
(二)我校2024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人,专业目录中临床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专业学位所有专业均可招生,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二、学制及学习形式
我校各学科专业基本学制均为三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我校2024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纳入我校招生计划,在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纳入我校招生计划,在规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考条件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的专业代码不同。除满足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的招生条件外,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对每个专业的报考条件提出了要求(详见附件1),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免发生报考失误。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相关政策,考生须服从学校调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除满足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外,其他招生条件与统一考试考生一致。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期间我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6)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自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自考准考证,供查验自考成绩。
(7)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 网上确认时间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各考点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能补办。
2. 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等有关材料以及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考试
(一)初试
1.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具体请查看《川北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附件3)。
(二)复试
在初试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复试相关事宜将在我校研究生工作部(处)网站上另行通知。
复试分为:
1.专业课考试
考试科目请查看《川北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附件3)。
2.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临床实践技能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等。
3.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报考者,如初试合格,在复试同时,须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不需要加试)。
六、资格审查
复试时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体格检查
考生在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凡不符合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我校按照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录取类别为定向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九、其它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为兼职导师的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为:校本部学习+该导师所在单位进行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
(四)我校基础医学、法医学、药学硕士研究生免交学费,其他学科/类别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依据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文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每生每年14000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每生每年13000元。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奖助学金丰厚。
(五)如在2024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将以国家新的招生政策为准。
十、招生咨询
(一)研究生工作部(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234号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处)
邮编:637000
联系人:雷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0817-2240594、2240136
电子信箱:yzb@nsmc.edu.cn
研究生工作部(处)网址:https://www.nsmc.edu.cn/gs
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
(二)各院系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