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依据学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章程,特制定我校2019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第二条 招生对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第三条 接收专业和人数。我校2019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和计划,详见《成都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条 申请材料。《成都医学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如有)1份。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自行在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222.197.129.113),查阅招生专业目录并下载申请表,备齐申请材料后于2018年9月28日(以邮戳为准)之前,寄送到成都医学院研究生院研招办,逾期不再接受申请。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全部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第五条 申请办法。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经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合格后,统一汇总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2018年9月29日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差额复试。
第六条 复试考核。复试考核包括体检、英语听力和应用能力测试、专家小组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含本科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申请者的外语口语等能力考核。
第七条 录取。复试通过并同意接受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最终确定录取名单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