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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2019年药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9-04-23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和西南医科大学《西南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药学院实际情况,制定药学院2019年硕

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组织机构

西南医科大学药学院2019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叶云

副组长:李祥、王宏丽

成  员:赵领、韦思平、章卓、王芳、秦大莲、吴剑波、张开莲、钟志容、黄毅岚、王俊、税丕先、唐灿、张丹

领导组职责:确定导师招生数量、招生类型分配,药学、中药学各学科硕士研究生招生数量分配,制定复试、调剂与录取原则、审定复试及拟录取名单等工作。协助研究生院完成招生相关工作。

复试小组由5名或5名以上指导小组成员(含导师)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小组应有英语听、说能力强的成员参加。

复试小组工作职责: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实际情况,及时确定复试内容、命题(含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考查、专业外语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试题),明确答题要点和评分标准,组织考务工作,评定复试成绩,写出复试评语并提出是否拟录取的意见。

复试要全程录像和录音,复试秘书现场做好书面记录,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交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各院(所)。各院(所)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汇总,复试结束后交院(所)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基本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为提高复试有效性,确保生源质量,我校将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工作实施

复试工作内容包括:资格审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复试总分为300分,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合格,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名单确定及公布

复试名单由招生办根据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组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安排由招生办负责在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swmu.edu.cn/)发布。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由招生办负责。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前往招生办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研招政策规定者,不予复试。

1. 考生身份审查: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准考证上的照片一致。

2. 学历学位审查:对非应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审查。对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进行审查。

3. 学历学籍核验:复试前完成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核验工作。

4. 同等学力考生审查:按照《西南医科大学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进行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凭招生办发出的《复试通知单》按要求参加复试。

(四)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划定的A类考生初试合格分数线,具有以下情形者,可以参加复试:

   1.退役大学生士兵在退役后3年内;

   2.少数民族考生(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五)复试组织

组织复试小组具体实施。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秘书工作培训:制定好复试时间后,由药学院研究生科对秘书进行复试培训,强调复试程序和纪律。并做好兼职硕士生导师来校参加复试的联系工作。

复试小组工作职责: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实际情况,及时确定复试内容、命题(含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考查、专业外语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试题)、明确答题要点和评分标准、组织考务工作、评定复试成绩、写出复试评语并提出是否拟录取的意见。

复试要全程录像和录音,复试秘书现场做好书面记录,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交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报药学院研究生科。药学院研究生科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汇总,交研究生院。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

专业复试包括专业笔试(满分100分)、专业外语笔试(满分30分)、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满分50分)和综合面试(满分120分)。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

(七)复试结果

复试结束后,现场由复试小组组长向考生宣布复试成绩和排名。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五、录取

考生总成绩按照满分100分折算,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5)×50%+(考生复试成绩÷3)×50%

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和导师实行师生互选,确定导师和攻读学位类型。

被录取的新生,若有特殊情况,经考生本人申请和领导组批准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其他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将由领导组讨论决定。

六、复试、复审不合格情况及处理

(一)复试总成绩未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各门成绩未达到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有弄虚作假,初试时有违纪作弊行为者,视为复审不合格,除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外,还将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

(五)对复试、复审以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及时通知考生。

七、复试工作要求

(一)实行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复试和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上线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布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改动。若有改动,将对改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改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实行复议制度。考生的投诉、申诉或举报由我校信访办负责调查、处理。受理投诉、申诉或举报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7天内。对投诉、申诉或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信访电话:(0830)3177023,信访信箱:xinfang@swmu.edu.cn

(五)招生纪律

各院(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1.任何工作人员和导师不得在复试之前对考生作出允准或不允准其复试或录取资格的承诺;

2.严守招生纪律。复试命题属国家机密级材料,各院(所)必须严格按照《关于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教学司[2007]37号)精神,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命题、评卷工作,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八、体检

考生体检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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