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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14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的通知

成都中医药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6-01-17

博士研究生导师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为打造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高水平导师队伍,适应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学校决定近期开展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增列工作,通知如下:

一、博士生导师遴选、增列工作范围、条件与程序

(一)增列范围

在我校现有的2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博士生导师的遴选、增列工 作(见附件一)。

(二)增列博士生导师的条件

符合《成都中医药大学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中遴选博导的基本条件(见附件二)。

(三)申报与评审

1.本人申请,完成相应的申请表格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三),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见附件四),交所属学院;

2.申请我校兼职博士生导师人员除上述第1项外,还须附:

①申请者所在单位出具的正式推荐书(需签章),推荐书除提供申请人简历外,还应承诺为申请人提供兼职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良好工作条件;

② 我校该学科一名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书(需签名)。

3.相关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核、推荐;

4.校学位办形式审查;

5.校外专家通讯评议;

6.校学位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表决;

7.表决通过者名单校内公示,兼职博士生导师同时在其工作单位公示;

8.经公示无异议名单报学校批准。

二、日程安排

(一) 11月19日前,申请人将填写好的表格纸质版及电子版和有关材料复印件提交所属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核;

(二)11月24日前,各有关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将审核后的推荐名单及申请人相关材料等交校学位办;

(三)审议通过的博士生导师名单在校内(兼职导师同时在其所属单位)公示1周;

(四)学校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并报四川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提交材料

签名、签章后的《成都中医药大学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含电子版1份)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四份。



附件一:拟增列博士生导师的学科

附件二:《成都中医药大学增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

附件三:《成都中医药大学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附件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格式

研究生院

二0一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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