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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2014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成都中医药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6-01-17



各学院:

发放范围及对象

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014届毕业生。

二、发放办法及程序

每一学年开学后,毕业年级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如下:《2014年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未发放低保证的,可提供县级及以上民政局出具的证明原件)、毕业生所在家庭成员户口本或能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毕业年度内发放低保金记录复印件、毕业生本人农业银行卡复印件。

学院对毕业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学院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的,整理毕业生申请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2014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明细表》(附件2)。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全校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复审后,送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财政部门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补贴人数和每人800元的标准计算,向高校下达补贴资金支出预算,由各高校向学生发放补贴。

三、工作要求

向低保家庭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工作的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学生切身利益,事关促进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大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特别是要重点做好接受学生申请和资格审查的具体工作,既要防止遗漏,也要杜绝虚报冒领。各学院要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材料准确齐全。学院上报学校后,学校专人负责审核材料,凡材料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具备申请资格、申请材料不齐全、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等)将直接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情况返馈给学院,由学院负责做好对毕业生的解释与沟通工作。

对相关举报投诉,学校将会同学院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计入本人学籍档案。对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学校将如实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材料装订

学生申请材料整理顺序:《2014年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家庭本年度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户口本复印件、低保证或低保证明材料、当年发放低保金记录复印件、已转出户口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等能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资料)、农业银行卡复印件。

各学院需上报《2014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明细表》(附件2)报纸质版(盖章)一份,电子版本发邮箱244460410@qq.com。

五、时间安排

12月25日-2014年1月15日学生提交申请、学院初审、公示

1月16日-1月17日学院上报材料

3月1日-3月5日 学校审核

3月6日-3月13日 学校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4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2014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明细表






研究生院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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