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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省级优秀毕业生、华神奖学金、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的通知

成都中医药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6-01-17

各相关学院:

为了做好2013-2014年度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省优秀毕业生、华神奖学金评选工作,请各相关学院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贯原则认真做好此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并形成制度的通知》(川教函〔2013〕606号)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现将评选事项说明如下:

1.评选对象:全体在校硕、博士应届毕业研究生

2.评选名额分配: 根据文件精神要求,评选比例是按学校当年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遴选,因此按各学院研究生人数占在校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比例,分配给各学院评选省优秀毕业生的名额如下:

基础医学院: 1名 临床医学院:2名

针灸推拿学院:1名 药学院:1名

以上四个学院自行按照规定评定并公示,向研究生院直接提交建议名单。

护理学院、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民族医药学院共1名,该四个学院10月20日前各推出获选人1名,公示10天无异议后将获奖人申报材料交研究生院,由学校评审选出1名。

研究生院审定各学院报送的初评获奖研究生名单,公示10天,无异议后,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最终获奖名单。

二、华神奖学金

根据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中医药大学签署的《成都中医药大学华神奖学金合作协议》的相关要求,现将评选事项说明如下:

1.评选对象:2011、2012级全体研究生

2.评选名额分配: 根据各学院研究生人数占在校研究生总人数的比例,分配给各学院评选华神奖学金的名额如下:

基础医学院: 2名 临床医学院:4名

针灸推拿学院:2名 药学院:4名

以上四个学院自行按照规定评定并公示,向研究生院直接提交建议名单。

管理学院、护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民族医药学院共3名,每个学院10月20日前各推出获选人1名,公示10天无异议后将获奖人申报材料交研究生院,由学校评审选出3名。

研究生院审定各学院报送的初评获奖研究生名单,公示10天,无异议后,确定华神奖学金最终获奖名单。

三、优秀研究生奖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按照《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就评选的事项说明如下:

1.评选对象: 2011、2012级全体在校硕、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台留学研究生)。

2.评选名额分配: 根据上述文件的相关要求,各学院研究生人数占在校研究生总人数的比例,分配给各学院评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名额如下:

基础医学院:

硕士生: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优秀学生干部奖2名。

博士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学生干部奖1名。

临床医学院:

硕士生: 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9名;优秀学生干部奖10名。

博士生: 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 三等奖7名;优秀学生干部奖1名。

针灸推拿学院:

硕士生: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学生干部奖3名。

博士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学生干部奖1名。

药学院:

硕士生: 一等奖5名、二等奖16名、三等奖32名;优秀学生干部奖5名。

博士生:一等奖1名、 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学生干部奖1名。

管理学院:

硕士生:一等奖或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优秀学生干部奖1名。

护理学院:

硕士生:一等奖或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优秀学生干部奖1名。

马克思主义学院:

硕士生:一等奖或二等奖或三等奖或优秀学生干部1名。

民族医药学院:

硕士生:一等奖或二等奖或三等奖或优秀学生干部1名。

评选步骤:

1.研究生到“附件”中下载《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操行定量考核表》和《成都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审批表》,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和各学院评分细则,完成自评工作;

2.各学院的学生考评小组结合每位研究生的自评,完成考评工作,并将《研究生操行定量考核表》从高分到低分做成统计表后交各学院;

3.各学院组织的评审组在学生考评的基础上进行初评工作,并将各学院初评获奖研究生名单公示10天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五、评选时间

1.2013年10月20日前学院完成初评工作,届时请将初评获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2.2013年11月5日前研究生院完成公示工作。

六、评选要求

1.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步骤执行,坚持评选标准,做到宁缺毋滥,在评选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评选工作,既有利于调动广大研究生学习积极性,又有利于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还有利于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2.坚决杜绝评选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和奖金。

七、本通知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评选监督电话:028-87791296.

附件: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优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2.华神科技基金研究生奖学金申请简况表

3.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操行定量考核表

4.成都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审批表

研 究 生 院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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