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下午,我校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主题,举行了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及学校2009年印发的《中共成都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
校领导谭书敏、倪师军、龚灏、王元君、郭朝辉,党委常委王敏,校长助理徐仕海、谷建国以及中心组其他成员、各学院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会上,大家对文件内容进行认真学习和探讨,认为党中央确定的高等学校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大家表示,《实施意见》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体现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要求,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要求、作出规定,为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提供了重要遵循。学习贯彻好《实施意见》,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与会人员也纷纷表示,近年来,学校党政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努力构建和规范“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学校管理体制。通过《若干规定》的制定,明晰了党委的职责、校长的职责,进一步完善了科学的民主决策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工作管理机制。学校也将积极根据《实施意见》修订学校的《若干规定》,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水平。

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