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上午,为期三天的四川省企业环境责任培训班在我校开班。全省120余名国控及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班接受专家“洗脑”,通过学习和了解中国环境问题现状与挑战、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程序与要求、企业环境法律责任、清洁生产法律法规及程序要求和危险废物管理要求等内容来强化我省生态文明建设。
据了解,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尤其是污染环境刑事案件最高可被判处死刑的司法解释对企业履行环境责任提出了更高的更严要求。我省举办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培训班,希望能进一步推动我省企业改变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做法,运用环保规律来指导生产经营活动,在发展自身的同时确保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鼓励企业积极承担相应的环境保护责任,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此次培训班由四川省环保厅主办,我校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所、四川省环境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与资源安全重点实验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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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班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