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专家参与鲁甸地灾防治和恢复重建工作
云南省鲁甸地区发生里氏6.5级强烈地震(北纬27.1度,东经103.3度)后,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云南、四川主要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开展次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核查工作。国土资源部也紧急启动了地质灾害一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派出专家组赶赴灾区,指导并协助当地专家组开展地质灾害排查核查工作。2014年8月底,云南省国土资源系统鲁甸“8.03”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完成了灾区地质灾害排查核查工作,提交了《云南鲁甸“8.03”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隐患应急排查报告》,基本查明了鲁甸地震次生地质灾害特征和发育分布规律,提出了防治措施建议。此报告将作为鲁甸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的直接依据。
为了检查云南省鲁甸地震灾区地质灾害排查核查情况,指导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9月11日至15日,国土资源部组织由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中心、水环地调中心、成都探矿工艺所、地科院地质力学所、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等单位和部门专家构成的专家组,赴云南鲁甸地震灾区检查指导工作。我校许强教授作为其中一个专家组组长(设两个专家组)参与了此项工作。
专家组首先在昆明听取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鲁甸地震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汇报,审查了《云南鲁甸“8.03”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隐患应急排查报告》;随后,兵分两路分别赶赴鲁甸县、昭阳区以及巧家县、永善县、会泽县等地震重灾区,开展现场调查和检查指导工作。最后,根据现场考察情况,专家组与云南省和相关市、县政府及国土部门交换了意见,提出了明确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许强教授带领其中的一个专家组,考察了鲁甸地震受灾最严重的龙头山镇,以及本次地震诱发的规模最大、受灾最严重的红石岩堰塞湖、甘家寨滑坡、王家坡滑坡等次生灾害点。根据现场考察结果,结合四川省汶川地震和芦山地震地质灾害防治经验和教训,专家组提出:在灾后重建时,应结合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将龙头山镇和沙坝河流域分别按照重点城镇和中小流域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思路,开展地质灾害系统综合防治工作,确保重点区域和流域安全。同时,专家组还对一些重大地质灾害点的具体防治措施以及多部门如何协同开展灾区搬迁避让工程等,提出了具体的咨询意见和建议。云南省和市县相关部门领导认为,他们从本次检查指导工作中受益匪浅,进一步理顺了鲁甸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思路,明确了规划实施方案。

国土资源部应急办、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昭通市相关领导与专家组
一道视察鲁甸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

专家组现场考察大寨乡车德村滑坡

专家组现场考察龙头山镇甘菜园泥石流沟谷

被鲁甸地震损毁的龙头山镇

地震诱发的红石岩堰塞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