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研究院624所2022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调剂录取办法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是我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事业的基础工作,是研究生招考工作的核心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会议精神,结合当前防疫形势要求与我所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22年我所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为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中国航空研究院624所2022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成 员: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党群工作部负责人、信息档案中心负责人、安全保密部负责人。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监管办法实施。
(二)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复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在中国航发四川燃气涡轮研究院(中国航空研究院624所)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
中国航发四川燃气涡轮研究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任组长,相关院级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综合管理部、职工医院、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成立复试工作舆情小组,由人力资源部和党群工作部、信息档案中心组成。负责对网络舆情监测,营造和谐健康的网络舆论环境,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开展。
(四)成立复试工作网络技术支持工作组,由信息档案中心门人员组成。负责网络系统技术支持及保障,确保网络稳定畅通。
(五)成立复试工作保障工作组,由综合管理部、安全保密部人员组成。负责保障复试场所正常使用,保证正常供电、保密事项等。
二、复试方式及内容
(一)复试安排:由于今年一志愿上线人数较少,因此安排一志愿人员与调剂人员一同参加复试。
(二)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
(三)复试平台: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平台采用腾讯会议系统。
(四)复试内容
1.英语面试
测试时间8-10分钟,满分100分。
2.专业知识测试
采用线上口答的形式进行,从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每位考生时间15分钟,注重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招生简章中复试科目,满分100分。
3.综合测试
由面试官结合考生个人简历、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经历等,提出专业相关问题,考察考生政治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每位考生10分钟(含考生2分钟自我介绍),满分100分。
(四)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总成绩=英语面试成绩*2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30%+综合测试成绩*50%
(五)体检统一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近10天内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我所收齐后统一到我所职工医院鉴定盖章。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工作安排流程图
上传材料清单:
1.必要材料:复试申请表、签字的承诺书、学生证(应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证和学位证(往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自注册备案表》(往届)、准考证。
2.补充材料:个人简历、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摘要)、各类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考生承诺书等。如提交补充材料,须本人在材料正面右下角签字确认真实性后上传。
(二)复试组
复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并提前安排足够候补专家。复试专家组应由相关专业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复试专家组须统一评分标准,复试时须现场独立评分并签名,专家组原始评分材料需留存备案至少3年。复试小组配备2名秘书,负责考生网上报到、核实考生身份、宣讲复试纪律,组织考生复试抽签、维护候场秩序, 并对考生复试情况现场记录以及协助网络通畅和可能的应急处置等,做好复试各流程环节顺利进行的保障。复试专家、 复试秘书、 其他相关工作人员须开展业务和纪律培训,做到全员全覆盖。 培训须包括新形势下、新复试录取方式的相关政策、内容、程序和纪律要求。
(三)复试命题管理
复试自命题的命题、保管及评卷严格按照《中国航空研究院第六二四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管理办法》执行。
(四)复试费用
我所对参加复试的考生不收取费用。
四、调剂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根据我所今年招生考试的具体情况及我所专业的特点,我所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原则如下:
1.调剂考生的三门统考科目与我所研究生考试三门统考科目完全相同,非统考专业课须相同或相近;
2.考生考试成绩达到我所的研究生考试初试分数线要求;
调剂程序:
(1)申请调剂我所的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我所各专业计划余缺信息、调剂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2)我所将审核考生的初试成绩、报考我所专业方向、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及获奖情况,择优遴选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向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复试通知。 逾期未接受复试通知的视作目动放弃。
五、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综合成绩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政治素质及思想道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单科低于60分,或者综合测试成绩低于70分,均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拟录取阶段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且空出名额不进行补录。
4.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且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信网验证报告的考生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录检合格后确定为正式录取,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已录取考生来我所报到后,我所将视情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复试科目笔试考核)。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公示、监督与复议
我所提前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通知、调剂通知,并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以及拟录取名单(含录取专业)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复试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监督,考生可通过信函或电话向我所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28-80260501。
建立复核、复议制度。要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考生的申诉,核实考生申诉事项,明确考生诉求,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客观公正予以处理,不合理的诉求及时与申诉人沟通,合理诉求及时响应。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复议。有关资料要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