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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族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录取办法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6-01-29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精神,为确保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成立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各项政策,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

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对复试录取中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并提交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

2、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成立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成员由具备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鼓励各中心将合作行业(企业)资深人员纳入复试小组成员。复试小组应于复试前将本院系复试安排方案(含复试小组名单)报研究生部审核、备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

2、坚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确保使那些综合素质高、能力强,且符合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的学员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1、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闭卷)。政治理论主要考查考生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及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等的掌握与理解情况。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治理论课的命题、考试、评卷等工作由研究生部负责组织。

2、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整体素质、发展潜力、思想政治、工作业绩等情况,原则上应有考生自述、题库抽题及现场提问三个环节。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各专业复试小组要保证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使其充分展示自己的特长。

综合面试须全程录音、摄像,并指定专人担任记录员,做好详细记录,以免引起误解和纠纷。

四、录取

1、复试结束后,研究生部根据考生初、复试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提交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

2、拟录取名单实行公示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确有异议的,提交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理。

 

五、其他

1、考生须按时办理各项手续,凡不能参加复试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复试考生报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②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可从学位网www.chinadegrees.cn下载);

③学历在线验证报告1份。

3、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取得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或学习资格。

六、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附件:复试日程安排

 

附件:

复试日程安排表

 

日  期

时  间

地  点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1月8日

09时-12时

研究生部

(鸿文楼306)

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办理报到手续:①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②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可从学位网www.chinadegrees.cn下载);③学历在线验证报告1份。

研究生部

15时-17时

鸿文楼3楼

政治理论考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及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等

研究生部

1月9日

8时30分开始

逸夫楼

综合面试

各院系

1月13日

   

召开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

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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