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研究所或院系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两年学制或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需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招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实行“与普通招考生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考生原籍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区,或者是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3.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同意报考。
4.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六)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所在研究所要求报考。
(七)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八)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报考单位和导师说明。
(九)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考生在报考前可与研究所导师取得联系。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10日-2016年1月31日。本次网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应届生应按“普通招考”类别报考。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2016年2月1日前(以邮戳为凭)将报考材料及报名费150元交寄至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研究生办,所需提交报名材料如下: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网报系统首页中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招生部门,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硕士论文评议书和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应届生免交)。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政审材料
(6)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生报考);
(7)相关佐证材料(获得奖励、发表文章首页、英语等级证明等)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本简章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报考单位的要求提交其它有关材料。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生部门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经导师签字同意的硕博连读申请,专家推荐信。
4.报考单位招生部门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时间
秋季入学招生考试:外国语为2016年3月19日上午8:30-11:30;专业课考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下午2:30-5:30, 2016年3月20日上午8:30-11:30。
四、体格检查
体检由各研究所或院系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各研究所或院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五、录取和入学注册
1. 各研究所或院系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 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初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 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被录取的考生应在研究所或院系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任何考生均不得以保留入学资格等方式延期入学。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录取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6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入学后享受完善且优厚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七、其他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研究生办公室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