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办法》(宁大校发[2021]182号),经考生报名申请,各博士培养单位初审、考核,研究生院复审,宁夏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通过,以下129名考生符合我校申请—考核攻读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条件(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考生对拟录取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6月25日前向以下部门反映:
研招办联系电话:0951-2061096
研招办邮箱:yzb@nxu.edu.cn
纪委监督电话:0951-2061117
公示名单为拟录取名单,须经自治区考试院、教育部审核无误后方可正式录取。未能通过录检、学籍学历有问题且未按时提交所需证明材料或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