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师范学院坐落于宁夏南部六盘山下历史名城——固原市,是宁夏唯一一所师范类本科院校,也是宁夏建立在南部山区的唯一一所 普通高校。学校隶属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是自治区教育厅和固原市政府共建单位。2012年11月首获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2013年5月成为 宁夏首所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学校。学校先后2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被原国家教委授予“全国民族教育先进集体”称号,是国家语 言文字委员会授予的首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之一,是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 “大学生教师教育技能训练中心”经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训练中心为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教师专业化可持续发展、教育专硕研究生教师教育技能 培养提供综合性实验、实践、实训平台。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881355.3平方米,总校舍建筑面积170718平方米。面向全国22个省区招生,有全日制学生6062人。专任 教师377人,其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1.91%,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1.88%。学校设有13个教学单位和计算机中心、 教育技术中心等教学辅助部门;设有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的26个本科专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科 教学(语文、 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政)、小学教育七个学科方向。硕士生导师28人,在校硕士研究生45人。汉语言文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数学与应用数 学专业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英语语言文学专业为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201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计划招收30人,现需调剂其中学科教学(语文)6人,学科教学(数学)6人,学科教学(英语)8人,学科教学(物理)2人,学科教学(化学)2人,学科教学(思政)3人, 小学教育3人。
一、调剂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教育部规定的二区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
2.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收学科领域相关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方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4.本科阶段为师范生、本科专业与所录取相关专业相近的考生优先录取。
二、调剂程序
1.凡达到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正式开通之前,填报预调剂志愿。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开通后(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请考生第一时间登陆并填写“宁夏师范学院”为第一志愿的调剂申请表,否则调剂无效。
我校在同等条件下,根据调剂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确定复试资格,额满为止。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务必于当天回复,未回复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学制、学位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后以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两年。课程学习与实践课程紧密衔接,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实习、实践在实习实践基地完成,学位论文可根据实际需求在校内外完成。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四、其他事项
凡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复试期间免收复试费用。
五、联系信息
宁夏师范学院教务处
盛老师 马老师 0954-2079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