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专业学位硕士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建立正常教学秩序,必须加强对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加强对攻读专业学位的研究生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专业学位研究生各领域培养方案和本规定是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课程设置、学分和学习成绩管理的依据。
各专业学位领域的培养方案由我校相关学院和部门共同制定。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培养和管理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二专业学位硕士类别及学制
类别:在职专业学位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学制:在职专业学位硕士学制为3~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制为2年。
三 招生工作
内蒙古科技大学现有以下工程领域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简称专业学位硕士):冶金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工程、动力工程、控制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矿业工程及计算机技术。
●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
(一)报考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
4.控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注:从本科毕业到获得专业学位硕士学位必须至少满5年)。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
(1)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科目为: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
(2)专业考试和面试。
2.考试方式
两段制考试方式。
(1)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为两年)。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可选择我校(只可选择一个培养单位)报考。“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
(2)第二阶段,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程考试和面试。
(三)招生名额
教育部划定招生名额或我校自主确定。
(四)学制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一般为三年到五年。
(五)报名时间
按国务院学位办统一规定时间,具体时间见当年的招生简章。
(六)报名办法
1.第一阶段(“GCT”)考试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即所有报考者须在有关考区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地点交纳报名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交费、照相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2.第二阶段报名方法:
(1)到我校现场报名;
(2)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具体方法见当年的招生简章。
(七)考试时间
按国务院学位办统一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具体时间见当年的招生简章。
(八)资格审查
请考生在第二阶段考试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报考者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XXXX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该资格审查表可在“学位中心”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scb.zip,也可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网上下载,网址为:http://graduate.imust.cn)到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在“资格审查表”报考者照片上加盖骑缝公章。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工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积极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教育部决定自2009年起,扩大招收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范围,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报名、复试、录取见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规定。
四培养工作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制和双导师制,采取导师负责与二级学院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在职研究生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攻读专业学位硕士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全脱产方式攻读专业学位硕士。
(一)培养方案
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由各有关学院根据《关于制订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全国专业学位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三日)》,在相应的专业学位领域组织制定。培养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课程与学分安排,同时应对培养目标、专业方向、学位课程教学大纲、学位论文安排等作出明确规定。培养方案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后实施。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三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培养方案,确定具体的培养计划,作为今后培养的依据。
(二)教学管理
按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正规和系统的培养。课程学习阶段,公共学位课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统一安排教学,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在校或在培养基地授课的学习方式。一般情况下,攻读学位期间累计在校时间不少于半年。
(三)导师
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双导师制,即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和工矿企业或工程单位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兼职导师联合指导。企业兼职导师由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合格者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备案并办理聘任手续。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定期与导师见面,由导师指导其培养计划的制定、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撰写等各方面工作。
(四)课程学习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基本标准为32学分,各工程领域可在此基础上确定不低于基本标准的学分要求。课程设置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及各工程领域的培养方案并结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所在单位的实际要求,在满足本工程领域学位课程要求的前提下,由所属学院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所在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后实施。其课程内容应具宽广性、综合性,反映现代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前沿的最新水平。同一领域不同单位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可有不同的侧重点。
2.为适应企业多领域、全方位培养人才的需要,允许部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跨专业、跨学科、跨领域选修部分课程。
3.根据实际情况,专业学位硕士的教学点可设在校外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的培养基地,由各学院指派教师授课。学位课必须采取笔试的考核方式,非学位课的考核可以采取笔试结合读书报告、课程论文或实验报告的方式。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将抽查部分课程的考试情况。
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公共基础课的教学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与相关学院协商后聘请教师组织教学,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各相关学院组织教学,课程教学档案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统一保存、备查。
5.对设在校外培养基地的教学点,在课程学习阶段,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须提前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要求、授课计划、主要教学参考书等教学文件资料,以便研究生的预习、自习和复习。
6.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缺课的学时数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考核成绩不合格或因故不能参加考核,可申请随下一年级重修一次该课程。
7.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满足各教学环节要求,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一)培养方案
为促进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入学要求、培养方式、学位授予等环节的规范化、确保其培养质量,并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的文件精神,制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课程与学分安排,同时应对培养目标、专业方向、学位课程教学大纲、学位论文安排等作出明确规定。除此之外,还需要对实践环节加强管理。培养方案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后实施。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培养方案,确定具体的教学培养计划,作为今后培养的依据。
(二)教学管理
课程设置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教学内容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要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与实践课程要紧密衔接,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实习、实践可以在现场或实习单位完成。建立健全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吸收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注重培养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期限,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
(三)实践要求
专业实践是重要的教学环节,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要提供和保障开展实践的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注重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合作建立联合培养基地,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改革创新实践性教学模式。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研究生要提交实践学习计划,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要对研究生实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四)导师和课程教学
导师和课程教学参考6.4.1在职专业学位硕士中的要求。
五学籍管理
专业学位硕士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置的专业学位类型。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学制三至五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脱产学习方式,学制两年。鉴于其特殊的培养方式,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入学报到与注册
已经录取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凭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经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批准。
新生报到后,各学院按照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
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
1.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
2.入学复查不合格者。
3.有舞弊行为者。
每学期开学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持研究生证到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培养科注册。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因自然灾害致使交通受阻、特殊重大任务等临时特殊情况(一般需持单位证明)不能按时注册者,均需向导师和学院请假,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备案。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注册者,按旷课处理,因故逾期两月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考勤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按时参加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科研活动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缺席者,按缺勤处理,并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学习规定的课程。按规定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考查),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参加科学研究、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专门技术训练,遵守论文答辩和实践考核的规定。
(三)休学与复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因病或实际工作需要不能坚持学习者,持校医院或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专业学位硕士所在单位介绍信,可向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提出休学申请,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休学审批表”。休学一般以一学期或一学年为限,期满后仍不能坚持学习的,可继续申请休学,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学年。
休学期满,未继续申请休学而不复学或休学满两学年,仍不能复学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四)退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
1.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2.休学期满复学复查不合格者。
3.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经过考核认为不宜继续培养者,或在学位论文工作中明显表现出科研能力不能适应要求者。
4.经过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能再继续学习的疾病者。
5.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者。
6.中期考核德育评定为不通过者。
7.因其它特殊原因需退学者。
六学位论文管理
为了规范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管理,保证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特制定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作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在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申请与评定的依据。
(一)在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学位论文选题应是对企业生产与发展有理论指导意义或实用价值的课题,应是一个完整的项目,如果是一个大项目中的一部分,则应该是相对独立而完整的一部分,应能反映“独立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2.论文课题的技术研究路线,工艺流程,应具有探索精神,在技术上、工艺上应具有先进性,是新技术的运用,新方案的设计、创造新工艺,而不是将成熟的技术作简单的组合。
3.其研究成果应具有先进性,并有必要的理论分析。理论分析上要有新见解,研究具有实用价值,能够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完成的学位论文及其完成论文的实际工作,应反映出作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以及综合运用这些理论知识的能力。特别应该重视跨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综合运用。论文在进行专题研究、技术改造、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新产品开发及工程设计时,都应有局部深入的理论分析。论文应反映出该课题在企业或生产实际中的作用,国内外解决类似问题的方法手段。基于企业实际条件选定的某种特定方案,本课题的研究现状和国内外研究进展等,均应表述明确。
(二)专业学位论文环节管理及要求
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的各个环节的时间安排可参考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论文环节管理要求。由于在职专业学位硕士学制是三至五年,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是学位论文开题后至少一年或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后至少半年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参加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按照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并修满规定学分(最低32分)。
2.通过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各教学环节和工程实践环节的考核。
3.通过中期考核,成绩合格,且间隔时间在半年以上。
4.在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时要有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公开发表(或有录用通知并附有“一校”稿)的学术论文或在读期间获得过相应的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学术论文与成果要求如下:
①研究生必须是第一或第二作者,作者署名单位为内蒙古科技大学;
②论文等级要求:有中国标准刊号的学术期刊、全国性以上学术会议正式出版的论文集;
③有公开出版的学术论著(国际标准书号:ISBN);
④省、部级科研成果奖需有署名本人的获奖证书。
5.学位论文送审、评阅、答辩均与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要求相同。
(一)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要正确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规格和标准。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等形式。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字数,可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特点和选题,灵活确定。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二)专业学位论文环节管理及要求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的各个环节的时间安排可参考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论文环节管理要求,由于专业学位学制是二年,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至答辩时间可适当缩短。
课程学习半年后即可进行学位论文选题及实践教学环节等工作,课程学习完成后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时间为第三学期第一、二周;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时间为第三学期第十八、十九周;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为第四学期的第九、十周;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为第四学期第十三、十四周。
七学位管理
在职专业学位硕士是学位教育,完成课程学习及论文答辩者通过者可获得专业学位证书;未能获得学位者,不予颁发肄业证、结业证和毕业证等学历证书,可出具相关的学习证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是学历教育,在满足获得学历和学位条件时,可同时获得专业学位学历证书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证书。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证号前加“Z”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