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 〔2014〕4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 号)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保证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质量,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党政一把手负责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对本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招生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复试办公室和督察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督察组参与监督招生过程,并在学校的网站上公布监督电话、办公地点,查处纠
正各类举报问题。
二、复试原则
复试体现公平性和公正性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原则上由学院按考生报考的学科或专业,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考核。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相关研究方向的博士生导师和专家组成,复试小组设组长一名。
三、复试资格审核
学院根据《内蒙古民族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认真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与材料审核,确认考生资格,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四、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4月25日下午2:30
地点:蒙医药大楼201,229室
五、复试资格的确定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复试前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六、复试内容和范围
为提高复试工作的有效性,根据我校的学科特点,复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全程录音录像,注重考核如下方面:
(一)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学院具体实施,满分100分。
(二)业务能力面试
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学院具体实施,满分100分。具体内容包括:
1、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扎实程度(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
2、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3、科研创新能力、科研成果与发展潜力。
4、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5、应变反应能力。
6、表达能力。
7、研究兴趣。
业务能力面试题目及对应的分值由复试小组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确定,以专业和方向为核心,不少于5个题目。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考生面试结束后,复试小组给出该考生的平均成绩。复试小组秘书必须认真仔细记录考生回答问题的细节,公正地填写在《内蒙古民族大学201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业务能力面试评分表》和《外国语面试评分表》上。考生面试的所有材料必须完整保存至学生毕业离校。
七、录取的基本要求
(一)拟录取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二)拟录取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在合格以上。
(三)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的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八、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业务能力面试成绩) ÷2
总成绩=(初试成绩÷3)×40%+复试成绩×60%
九、体检安排和要求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进行。体检由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十、复试结果的公布
复试结果在研究生处网上公示。任何人擅自向考生透露复试情况和复试结果视为无效。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内蒙古民族大学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程序、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研究生处网上公示,答复考生提出的质疑。
(四)受理投诉、申诉的电话号码为0475-8313457,地点为内蒙古民族大学纪委520室。
十二、本办法由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