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8〕2号),我校2019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1.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我校2019年硕士拟招生人数为20人(内蒙古生源地16人、甘肃生源地4人),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10%。对甘肃藏区以及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内蒙古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全部专业均可报考。
三、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1.生源地在内蒙古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内蒙古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国务院公布的甘肃地区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四、报名考试
网报前考生应下载《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生源所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教处或民教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盖章,考生持盖章确认的登记表到报考点所在的省市招办领取校验码,参加网上报名。未经上述单位审批确认的考生不具有报考资格。
报考要求、报考时间、报考网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参见《内蒙古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时专项计划一栏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必须为“定向”。
五、录取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2.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3.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须在招生单位拟录取后,由招生单位牵头并先行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单位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六、学制及学费
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我校进行培养,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考生一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我校相关规定缴纳,奖助政策根据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申诉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咨询申诉。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楼603办公室
邮编:010021
电话:0471-4992114
邮箱:ndyjsyzsb@imu.edu.cn
传真:0471-499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