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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贺瑞

内蒙古师范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4-07-10

贺瑞,男,汉族,中共党员,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1987年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同年考取四省社会科学院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硕士研究生,1990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分配到内蒙古师范大学政经系任教。1998年以来先后任政法、管理、中国革命史教研室主任;现任法政学院副院长,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专业学科带头人。教学方面,先后为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硕士研究生开设“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行政管理学”、“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等课程。
主要以列宁晚年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研究方向,在《社会科学研究》、《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内蒙古社会科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列宁的改革思想和邓小平的第二次革命》、《列宁与邓小平教育思想比较研究》、《从列宁晚年的构想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关于列宁与邓小平民族理论研究》、《列宁与邓小平民族利益思想研究》、《试论列宁和毛泽东关于利用和发展资本主义的思想》、《列宁晚年新社会主义观探析》等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历料》全文转载。出版专著《社会主义社会新论》(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3)。主持并完成了内蒙古高校科研课题“中苏执政党建设与内蒙古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之研究”,主持并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当代内蒙古地区社会结构转型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参与了国家规划办的“新形势下内蒙古蒙古族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研究”等科研课题。
“列宁的改革思想和邓小平的第二次革命”1996年荣获内蒙古自治区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青年奖;“列宁晚年新社会主义模式与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于2000年荣获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列宁晚年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于2003年获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社会主义社会新论”于2006年获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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