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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2014年MPA(双证)复试通知

浙江师范大学 /2014-06-22

 根据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制定法政学院2014MPA(双证)研究生复试方案,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2014年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线且总分在187分及以上、英语41分及以上者,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工作安排

时间

事项

地点

备注

4

12

下午14:00-16:00

资格审查

法政学院三楼大会议室

记住表格序号以便笔试时的座位安排,资格审查之后即刻参加思政考核。

下午14:00-16:00

思政考核

法政学院各领导办公室

 

4

13

上午8:30开始

面试+英语水平测试

待定

413上午8:20开始到三楼大会议室领取面试序号。

晚上18:00-21:00

政治理论笔试

待定

按资格审查时的表格序号就座考试

4

14

上午6:30-8:30

体检

空腹抽血

校医院(体检表在校医院领取)

所有考生均须体检,体检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上午8:00-10:30

其他检查项目

 

复试考生应自行下载思政考核表.doc(点击下载)要求提前由所在单位党委审查盖章,并在复试时交思政考核人员体检需空腹(早上6:308:30空腹抽血,其他项目上午8:0010:30),带免冠一近照1张,体检费自理体检结果由MPA教育中心统一领取,考生不必自取。

三、复试需带证件及所交资料(以下有关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或打印)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联考考生用)》(点击下载),填写资格审查单上需贴免冠一近照1张。

2. 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带有“二维验证码”,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下载))。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点击下载)1(本科毕业证书应是201191前颁发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应在200991前颁发的。)

3.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1

4.填写完整并签名的复试信息表.doc (点击下载)1份(A4纸打印)

5.可以证明本人经历和业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请统一复印在A4纸上,并在复印件的右上角写上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

 四、复试

1.笔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闭卷笔试,180分钟)

2.综合面试及英语口语水平测试(不超过20分钟/人)

1)综合能力面试

面试程序

a.自述:讲述自己的学历背景、工作背景以及自己对所从事职业以及工作岗位的认识

b.回答主考官提出的问题

②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以下能力:掌握和灵活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解决突发问题的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驾御能力、沟通能力、总结观点的能力及宏观把握问题的能力等。

2)英语能力测试

由考生本人进行1-3分钟用英语口语介绍个人情况,考官根据考生的有关情况用英语进行提问,考生用英语回答,提问及回答时间为3-5分钟。考官现场考核并评分。

注:①综合能力面试和英语能力测试同时进行;②分组名单详见复试当天公告,不予提前公布;

五、以下几种情况中之一的考生,属于不合格,不予录取: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政治理论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5.思政考核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6.逾期不参加复试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7.违反考试纪律、考试作弊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8.弄虚作假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六、录取办法

复试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根据招生计划依次拟录取。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 = (初试成绩/3)×50% + (复试成绩/3)×50%

七、学费:3.6万元

八、注意事项

1.到校路线:火车西站或汽车西站乘浙师大校车、37路,330路至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位于浙师大新大门向前约200米处的26幢教学楼(法商大楼)三楼;

2.住宿:37路,330路终点站及师大北门附近有宾馆和旅社

3.饮食:浙江师范大学校内食堂(师大人家、杏园食堂等)

浙师大校园示意图

九、举报电话:0579-82283026

         

复试名单
序号 姓名 研究方向 报名地点
1 李叶 行政管理 杭州市
2 鄢妮 行政管理 金华市
3 郑周丽 行政管理 温州市
4 邹安当 行政管理 丽水市
5 陈磊 行政管理 丽水市
6 陈冰 行政管理 杭州市
7 陈蕾 行政管理 金华市
8 林笑蕾 行政管理 温州市
9 徐宁 行政管理 温州市
10 赵颖轶 行政管理 温州市
11 戴圣洁 行政管理 温州市
12 张祝明 行政管理 温州市
13 余培丰 行政管理 温州市
14 李凯 行政管理 温州市
15 胡霄霄 行政管理 温州市
16 楼烨华 行政管理 金华市
17 范政 行政管理 丽水市
18 嵇灵 行政管理 杭州市
19 潘一帆 行政管理 温州市
20 黄丽君 行政管理 温州市
21 雷云 行政管理 丽水市
22 陆晓维 行政管理 宁波市
23 林海波 行政管理 温州市
24 黄浦 行政管理 温州市
25 占玮 行政管理 杭州市
26 陈旭 行政管理 杭州市
27 王梦娜 行政管理 台州市
28 叶国芙 行政管理 舟山市
29 傅一恒 行政管理 金华市
30 杜凯波 行政管理 丽水市
31 蔡周伦 行政管理 温州市
32 杨丰粟 行政管理 温州市
33 王婧婧 行政管理 金华市
34 梅慧 行政管理 温州市
35 潘静 行政管理 温州市
36 戴洁 行政管理 温州市
37 朱志远 行政管理 金华市
38 胡索妮 行政管理 宁波市
39 潘文文 行政管理 温州市
40 陈瑞意 行政管理 温州市
41 林淑乐 行政管理 温州市
42 余茜茜 行政管理 温州市
43 何桥 行政管理 金华市
44 葛雅婷 行政管理 金华市
45 赵一帆 行政管理 温州市
46 王剑灿 行政管理 温州市
47 葛旭青 行政管理 金华市
48 谢枕洲 行政管理 温州市
49 蒋艳 行政管理 金华市
50 王静 行政管理 丽水市
51 何灵芝 行政管理 杭州市
52 郑明辉 行政管理 温州市
53 周鉴 行政管理 温州市
54 刘力 行政管理 丽水市
55 郭靓 行政管理 杭州市
56 胡蒙蒙 行政管理 温州市
57 何敏 行政管理 温州市
58 夏早 行政管理 杭州市
59 马琳 行政管理 金华市
60 赵佳佳 行政管理 金华市
61 兰青春 行政管理 衢州市
62 吴柳烨 行政管理 丽水市
63 李遥岑 行政管理 丽水市
64 杨婷婷 行政管理 丽水市
65 孙超颖 行政管理 温州市
66 赵秀芝 行政管理 温州市
67 陈翔 行政管理 温州市
68 李现 行政管理 温州市
69 叶蒙蒙 行政管理 温州市
70 潘朝翘 行政管理 温州市
71 郑世珍 行政管理 温州市
72 章涵 行政管理 金华市
73 董琴 行政管理 杭州市
74 胡旭丽 行政管理 杭州市
75 胡孙敏 行政管理 温州市
76 陈琦 行政管理 温州市
77 杨跃军 行政管理 金华市
78 陈梦蕾 行政管理 金华市
79 陈建静 行政管理 温州市
80 骆旭蓉 行政管理 金华市
81 斯孝刚 行政管理 金华市
82 蓝津燕 行政管理 丽水市
83 黄科 行政管理 杭州市
84 王亚楠 行政管理 温州市
85 周雨卉 行政管理 金华市
86 朱昱澄 行政管理 丽水市
87 何芙群 行政管理 丽水市
88 麻晓娅 行政管理 丽水市
89 商文芳 行政管理 杭州市
90 王飞 行政管理 杭州市
91 杨红 行政管理 温州市
92 刘蓉蓉 行政管理 温州市
93 徐燕 行政管理 金华市
94 应畅 行政管理 丽水市
95 方文珍 行政管理 杭州市
96 高小晓 行政管理 温州市
97 李洁 行政管理 温州市
98 何宽 行政管理 金华市
99 丁诚炜 行政管理 丽水市
100 李明强 行政管理 杭州市
101 李丹 行政管理 杭州市
102 何斌 行政管理 杭州市
103 钱再知 行政管理 温州市
104 黄旋旋 行政管理 温州市
105 杨良成 行政管理 温州市
106 傅颖 行政管理 衢州市
107 施久君 行政管理 温州市
108 郑娉霞 行政管理 温州市
109 沈慧娟 行政管理 金华市
110 傅振波 行政管理 金华市
111 郑桂玲 行政管理 金华市
112 刘茹蕾 行政管理 丽水市
113 李新益 行政管理 温州市
114 童海蓉 行政管理 金华市
115 楼亮青 行政管理 金华市
116 吕子明 行政管理 金华市
117 於晓萍 行政管理 杭州市
118 吴琼燕 行政管理 杭州市
119 朱珠光 行政管理 杭州市
120 林如如 行政管理 温州市
121 季叶庭 行政管理 温州市
122 吴道锐 行政管理 温州市
123 潜泽涵 行政管理 金华市
124 王莉 行政管理 丽水市
125 李雨艳 行政管理 丽水市
126 林菁倩 行政管理 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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