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4月9日 |
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 (8:30—11:50)。 |
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行政楼405室) |
4月10日 |
上午:9:30—11:00进行英语笔试; 下午:15:00-16:30进行专业课笔试; |
考试地点在9日资格审查时通知 |
4月11日 |
公布面试名单。 |
研究生处网站 |
4月12日 |
综合面试(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
面试地点在9日资格审查时通知 |
4月13日 |
1. 体检(8:00-10:00空腹); |
校医务所 |
2. 汇总成绩,整理复试材料(上午8:00-10:30); |
研究生处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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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并公布拟录取名单(下午3:00-4:00); |
学校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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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布拟录取名单(下午5:30)。 |
研究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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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 (上午9:00-11:00) |
1.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签署承诺书和协议书; 2.全部拟录取考生领取“调档函”,拟录取调剂生领取“调初试试卷函”; 3.双方网上确定待录取(24小时之内); 4.退还复试不合格调剂考生的保证金。 |
研究生处招生405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