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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财经大学2014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暂行规定

内蒙古财经大学 /2014-08-12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做好2014年本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322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1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会议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

第一条 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第二条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政策。

第三条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并在录取计划名额的范围内方能录取。

第四条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及时将复试要求、复试安排以及复试结果等信息进行公告。

第五条本校201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复试组织、管理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

(一)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的各项工作。

(二)遴选工作人员,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三)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分配各专业当年招生名额。

(四)审查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成员名单,审批各学科(专业)小组上报的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六)确定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条件与名单。

(七)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

第七条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各学科(专业)面试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至少应有3名(含3名)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其中组长1人,记录员2名。另由研究生处和纪检委派工作人员1名。

第六条各面试小组在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面试规则,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面试小组会议,明确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面试人员在面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三、资格审查

第八条 资格审查由研究生处负责。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填写《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 (MBA)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审查表》(单位盖章),考生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输出。(说明:往届考生证书编号是学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编码规则编制打印的,而不是证书左侧页印刷的流水号,应届考生不需提供。)如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证书编号为证书的流水号,请在报到时与研究生处说明,否则视为提供了虚假的证件信息,不能参加复试。

(二)身份证件

复试考生均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不使用临时身份证)。(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考生必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学历认证报告

考生必需提交一份《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认证办法详见 (http://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未提交或未按时提交《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消复试资格。对于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五)证明考生综合能力的各类材料

包括英语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学术论文、著作、职称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其他:一寸照片3

注:以上资格审查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必须按(1)至(5)的顺序左侧装订,一式2份,经研究生处审核后在研究生处留存。

四、复试内容、方式及复试结果的确定

第九条 复试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方面: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一)英语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外语阅读、理解能力,以及在商务交往过程中的专业外语水平。考试形式为闭卷,满分100分,其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

(二)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满分100分,其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20%

(三)综合能力与素质面试:通过对考生职业能力的测试与综合素质的面试,综合测试与考察考生思辨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基本素质、人文知识与科学素养,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等。考试形式为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回答考官提问以及案例分析的面试形式。满分100分,其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70%。综合素质面试时间约15分钟左右。

(四)考生复试成绩=政治理论笔试成绩*20%+英语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70%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0%+复试成绩×50%

(五)根据内教招考普发[2012]7号文件,外语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面试。

(六)综合素质面试前应先审核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查表》、身份证等。

(七)面试情况要有详细记录,综合面试结束后应认真填写《内蒙古财经大学MBA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表》,并给出评语和分数。

(八)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这部分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按照考生总成绩的从高到低录取。没有参加复试不得录取。

五.复试时间及工作流程 (见附件2

六、复试收费:登陆http://www1.nm.zsks.cn/yzfs/ksLogin.jsp(交费网址)进行交费。 
       复试门数:3门,每门60元,共180元,密码是:身份证后六位。调剂考生交调剂保证金3000/人。 

七、其 
    第十条 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复试小组报送的复试排名,按该专业招生限额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各复试小组根据合计总成绩确定考生在本专业的排名次序,上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十一条 考生如对第一次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具有充足理由,可通过书面形式向研究生处提出重新复试申请,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各复试小组应对其组织二次复试。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机密材料,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第十三条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全程监督制度。笔试复试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学校纪检委参与复试过程的各个环节,对复试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监督电话:0471—3661236 3660971 联系人:秦兰英。 
(二)实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派有关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四)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由各专业复试和招生领导小组及时答复;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招生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复试。 
      第十四条 本暂行规定由研究生教育与学科规划建设处负责解释。 

八、复试成绩公布:复试结束后通过本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九、联系方式: 
查询网址: http://www.imufe.edu.cn/mba/ 
联系人: 0471—36774353677253 荣老师王老师 
地址:内蒙古财经大学东区MBA教育学院招生与学生管理办公室(海拉尔大街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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