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听取基金会筹备成立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选举办法以及监票人、计票人名单,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选举王延风同志任第一届理事长、沈伟同志任第一届副理事长、李?同志任第一届秘书长以及王飞同志任第一届监事长,审议并通过基金会章程(草案)。

王延风代表第一届理事会作表态发言。她感谢学校以及领导们的信任与指导,感谢各位理事的理解与支持,并表示今后要加强建设与管理,确保基金会依法依规健康运行;要积极筹措资金,促进基金会不断壮大,保持良性运行;要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好基金会慈善作用,做到公益运行。要通过基金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在监事会的监督下,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建设添砖加瓦,作出更大的贡献。

侯延林代表基金会发起单位沈阳药科大学讲话。他祝贺辽宁省沈阳药科大学教育基金会的成立,同时向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表示祝贺。他讲到,沈阳药科大学1931年诞生于江西瑞金,在90年的发展历程中,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校友的慷慨捐助和大力支持,这些捐助和支持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他指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沈阳药科大学建校9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值此历史重要节点,辽宁省沈阳药科大学教育基金会的成立,是学校发展史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喜事、大事。他提出,理事会、监事会要把准定位、明确职责,快速、高质量地发展。一是要加强自身组织建设,紧紧围绕基金会宗旨,严格履行基金会章程,依法规范运行,健康科学发展;二是要积极主动学习借鉴国内外高校基金会运作的成功经验,不断拓展捐赠资源、捐赠项目以及捐赠渠道,促进基金会良性发展运行;三是要积极发挥公益作用,发挥好监事会作用,严格财务管理,畅通信息,公开透明,使每一笔捐赠都能体现捐赠者意愿,帮助最需要的人、用到最需要的地方,为学校公益性活动以及辽宁省公益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徐凤翔作总结讲话。他代表学校党委感谢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省民政厅以及相关部门的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感谢筹备组所付出的辛苦努力与高效工作,希望基金会成立后一定要运营好、管理好、服务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为学校建设以及校友发展做好服务、多作贡献。

辽宁省沈阳药科大学教育基金会属于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基金会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坚持党对基金会工作的全面领导,支持、投入沈阳药科大学教育事业发展以及有关项目,支持辽宁省社会公益事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辽宁省沈阳药科大学教育基金会的成立,是沈阳药科大学及广大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的迫切愿望,为加强学校与社会交流又提供了一个新的广阔平台,对于拓宽筹资办学渠道,汇聚助推学校发展的资源与力量,推动沈阳药科大学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