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东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意见》,现将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具体校外调剂政策公布如下:
(一)校外调剂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考生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及拟调入专业(领域)所在学科门类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符合我校原报考专业复试基本要求及拟调剂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初试外国语语种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要求,英语科目要按顺序调剂(英语二不可调往英语一);调入专业(领域)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设有统考数学科目的学科要按顺序调剂(数学三不可调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二不可调往数学一)。
5、教育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接受调剂专业及相关学校
工商管理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各专业接收毕业并报考下列院校的全日制合格考生:
北 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 海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天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四川大学、湖南大学、同济大学、兰州大学、山东大学、东南大学、中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中国农 业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暨南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郑州大学、安徽大学
(三)校外调剂复试的内容与形式
1、调剂考生参加调入专业综合面试和专业笔试。复试总分为220分,其中综合面试为100分,专业笔试考核为120分。
2、综合面试相关内容详见《工商管理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3、专业笔试科目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目录中的复试科目以及参考书目要求。
(四)校外调剂录取规则
1、调剂考生总成绩按照初试统考科目(政治、外国语、数学)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计算进行排序录取。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超过半数以上复试小组成员给出的综合面试成绩小于60分或平均成绩低于60分,该考生综合面试成绩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状况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校外调剂程序安排
到东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调剂系统报名——学院筛选合格考生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学院组织复试。
(六)考生复试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及要求详见《东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意见》。
工商管理学院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