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于2020年获批成立,与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建立合作关系,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旨在提高中医药科研水平及临床应用能力。
一、招收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学风优良,身体健康。
(二)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三)能够保证充足时间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符合招收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二、研究方向及招收计划:
序号 | 招收一级学科 | 招收二级学科 | 合作 导师 | 联合 导师 | 研究方向 | 招收人数 |
1 | 中医学 | 中医脑病 | 马进 | 李国信 | 中医内科学 | 1 |
2 | 中西医 结合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陶弘武 | 鞠宝兆 | 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影像方向 | 1 |
3 | 中西医 结合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李国信 | 庞敏 | 中西医结合临床外科学方向、临床药理 | 1 |
4 | 中西医 结合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左韬 | 李国信 | 中西医结合临床(眼科) | 2 |
(一)申请人需向我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进站考核。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根据项目需要可在2-4年内灵活确定;对进站后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应当根据项目资助期限和承担的任务及时调整在站时间,最长不超过6年。
(三)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各阶段考核需按照《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博士后学术管理办法》(附件5)要求完成。研究课题计划及基金申报标书的知识产权均归合作导师及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所有,获得的资助基金按科研经费管理。
(四)申请出站的博士后,须按计划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撰写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符合国家博士后有关规定,并通过出站考核。
(五)申请出站的博士后,在出站前应达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博士后学术管理办法》(附件5)中关于出站标准的规定要求。
四、相关待遇: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社保、落户等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一)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医院职工待遇,计算工作年限。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科研支持:给予2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支持博士后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各类项目。在站期间获得的科研项目及产生的科研成果,享受医院职工同等科研奖励。
(三) 人才奖励:博士后人员享受各级政府的人才奖励资助补贴,具体津贴拨付解释所有权以政府通知为准。
(四)择优留院:对于德才突出、业绩优异的博士后人员期满出站后,根据医院岗位需要和博士后人员意愿,双向选择,可优先考虑其留院工作。
五、申报程序及报名材料:
(一)申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我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填写《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博士后申请表》(附件1)及填写内容所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发表论文情况需提供杂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页;
2.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应届毕业生可先递交毕业单位提供的证明),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份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过期未提交将不能办理进站手续。
3.申请人员拟在博士后期间从事的研究课题及研究工作的初步打算(纸质及电子版)、进站考核PPT并填写《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博士后申请人简况表》(附件2)。
(二)申请人员须在我院完成体检,参照我院员工入职体检项目及标准。
(三)申请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
(四)申请人员须提供本学科领域内专家推荐信2份(附件3)(均要求原件),其中1位推荐人须为申请人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五)获得国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由我院及所联合流动站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员提供的材料,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评议。同意招收者,由我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上报辽宁省博士后工作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后正式录用。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并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lnacm_fd_rs@163.com,纸质版装在一个档案袋中并注明申请人姓名提交至医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知行楼409)。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11月3日
报名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知行楼409)
联系人:侯晓倩
联系电话:024-86803319。